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以及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起草、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市政府重要會議講話等文稿。
(三)研究、審核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上級重大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市領導有關批示的傳達、催辦和情況反饋情況;負責市政府各類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情況;對逾期、低效等行政行為直接啟動責任調查機制。
(五)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及各鄉(鎮、區)責任目標的考核管理和督查工作。
(六)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七)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上級機要檔案的運轉、保密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公文運轉、印製、檔案(資料)管理、保密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十)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政府入口網站管理、維護工作;負責網路媒體監控和網路媒體事項辦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及重大事故,組織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十三)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導、協調、服務、聯繫國內外、市內外金融機構、金融監管部門,加強金融監管,規範金融秩序,促進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十四)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行政管理、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衛和基本建設等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十六)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的黨務、群團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十七)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