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偃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地址位於偃師市民主路27號。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以及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起草、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市政府重要會議講話等文稿。
(三)研究、審核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上級重大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市領導有關批示的傳達、催辦和情況反饋情況;負責市政府各類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情況;對逾期、低效等行政行為直接啟動責任調查機制。
(五)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及各鄉(鎮、區)責任目標的考核管理和督查工作。
(六)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七)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上級機要檔案的運轉、保密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公文運轉、印製、檔案(資料)管理、保密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十)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政府入口網站管理、維護工作;負責網路媒體監控和網路媒體事項辦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及重大事故,組織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十三)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導、協調、服務、聯繫國內外、市內外金融機構、金融監管部門,加強金融監管,規範金融秩序,促進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十四)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行政管理、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衛和基本建設等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十六)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的黨務、群團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十七)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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