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衛生局

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衛生政策,制訂各項衛生技術指標並監督實施。

職能介紹

施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計畫;研究制定全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並指導實施。

(三)制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參與組織衛生技術人中資格認定工作。

(四)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對衛生機構貫徹實施醫院質量標準和服務實行監督。

(五)貫徹黨的中醫政策,堅持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醫藥現代化。

(六)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

(七)貫徹預防為主方針,制訂社區健康教育規劃,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控制規劃,組織對傳染病、地方病和常見病、多發病等重大疾病的綜合預防。

(八)根據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實施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公共場所、娛樂場所、生活飲用品、化妝品、放射、學校衛生及消毒等健康相關產品的執法監督,受理行政複議。

(九)研究制訂全市基層衛生、婦幼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十)制訂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普及套用。協助有關部門指導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和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和衛生救援外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醫療衛生單位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三)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四)按照規定管理全市各部門有關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行政事務工作,主要負責年度工作會議及其它重要會議的組織、領導、批示及重要工作的督辦;負責機關值班安排,收發檔案處理、新聞宣傳、報刊征訂管理、印鑑管理、車輛管理及機關內部安全管理;負責辦理年度人大及政協提案的答覆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人事政工科

制定實施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各醫療衛生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衛生局總支黨務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各醫療衛生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培訓、技工考核、職稱晉升、工資審核以及其他人事勞資方面的工作;協調和協助做好人事檔案和文書檔案的整理、保管;負責局機關及各醫療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與管理;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職業道德教育,負責全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

(三)規劃財務科

負責研究制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擬定並監督實施衛生財務管理制度;負責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工作;監督管理衛生系統各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醫療衛生基本建設的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系統的計畫、財務、基建、大型醫療設備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統計畫作,協調各種衛生貸款的利用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衛生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衛生系統的財務鄧決算工作。

(四)醫政科

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河南省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對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行使監督、管理、評審、對部分醫療機構進行登記、註冊和發證。

依據《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及《護士管理辦法》,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在崗人員進行上崗註冊;辦理執業醫師證和護士上崗證。

依據《廣告法》、《消毒管理辦法》、《技術操作規程》、《醫療文書書寫基本規範》等百餘個醫政法規,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範醫療行為,理順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督查指導醫療質量,查糾醫療缺陷,堵塞醫療漏洞,杜絕醫療事故,調查協調處理醫療糾紛。

依據《獻血法》、《河南省獻血法實施辦法》、《洛陽市公民用血管理方法》、《衛生部臨床用血技術操作規範》等法規,組織公民無償獻血;開展血庫規範化建設;落實區域內血液“三統一”管理;督導醫療機構用血規範操作;審核區域內無償獻血人員用血保證金的退還。

負責農村衛生工作。主要職責:一是初級衛生保健工作;二是鄉鎮衛生組織一體化管理;三是鄉鎮衛生院建設;四是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設定與規劃;五是合作醫療。次要職責:1、下鄉義診;2、廣告審批;3、徵兵體檢的組織;4、對口支援督導落實;5、下鄉醫療隊人員管理;6、120急救系統的建立和完善;7、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護的組織;8、繼續醫學教育等。

(五)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科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衛生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市重大疾病的預防控制和防治工作;負責全市疾病監測與衛生防疫防病信息系統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對不明原因疾病、新發疾病的調查和指導;依法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協調有關部門協助市政府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控制疫情的蔓延;負責預防用生物製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衛生防疫機構隊伍的巨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及傳染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與健康相關產品(藥品除外)的監督抽檢工作;協助市政府依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全市醫療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六)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愛衛辦是愛衛會的辦事機構,負責愛衛會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愛衛會的決定、決議,擬定愛國衛生運動計畫,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督促檢查,落實計畫,抓好管理,交流經驗,組織開展衛生宣傳教育和科學研究,制定並監督執行各項衛生法規。具體有以下幾大方面:做好社區衛生保健規劃的貫徹實施;開展除害防病的技術指導、“四害”密度監測和科學研究;組織實施農村改水、改廁工作,開展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學知識,動員全社會參與衛生工作;協助地方政府預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種傳染病的發生蔓延;解決好醫療衛生單位的垃圾、污水、污物的無害化處理。當好市政府的參謀,為市委、市政府出謀劃策,實現以環境帶動經濟,以環境促進經濟的目標。

三、備註說明

“120”急救指揮中心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是2006年成立的單位,屬衛生局二級機構,辦公地點設在衛生局, 根據《偃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偃師市衛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配置方案的通知》(偃政辦〔2002〕47號)檔案規定,上述單位不屬於衛生局科室,但科室業務直接面向人民民眾,其職責及聯繫方式如下:

(一)“120”急救指揮中心

承擔全市緊急救援調試指揮任務。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關政策、管理制度及試點工作方案的制定,對試點的推廣工作進行管理和協調;開展醫療服務人員、合作醫療辦公室人員的培訓;建立健全醫療服務體系,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做好醫療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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