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鹽業管理局

偃師市鹽業管理局是偃師市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負責全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接受洛陽市鹽業管理局雙重領導。

單位簡介

偃師市鹽業公司負責全市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接受洛陽市鹽業公司領導。局司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鹽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參與研究制定全市鹽業政策和管理辦法。

二、根據洛陽市鹽業計畫安排,負責全市鹽的調撥、運輸、儲備、購銷等計畫,組織實施食鹽專營和工業用鹽計畫。

三、依法進行鹽政執法,管理鹽業市場,打擊鹽業違法行為。

四、負責全市食鹽加碘項目的實施。

五、參與鹽稅、鹽價政策的調研、測算和方案擬定工作。

六、對鹽行業的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管理。

七、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檢查宣傳工作。

八、承擔洛陽市鹽業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組織機構

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鹽政科、業務科。

領導班子

馬懷標:偃師市鹽業管理局局長、偃師市鹽業公司經理。( 正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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