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歷
1983.07-1984.12,在橫瀝鎮政府工作;
1985.01-1991.12,在共青團東莞市委工作;
1992.01-2000.01,任石排鎮委副書記、鎮紀委書記;
2000.01-2003.12,任清溪鎮委副書記、鎮長;
2003.12-2008.03,任黃江鎮委書記;
2008.03—2013.09,任東莞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局長。
人物事件
2015年8月,倫錦洪因涉嫌受賄被查處,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一審開庭
東莞市黃江鎮原鎮委書記倫錦洪涉嫌貪污罪、受賄罪由東莞市中院開庭審理。倫錦洪被指控在擔任黃江鎮委書記期間夥同他人共同貪污人民幣11229.665萬元、港幣18萬元,受賄人民幣500萬元、港幣150萬元。黃江鎮原黨委副書記袁俊森被控參與共同貪污同台受審,另一名商人梁志凌因參與共同貪污並涉嫌行賄1500餘萬元亦同時受審。
一審判決
2017年6月28日,倫錦洪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800萬;袁俊森因犯貪污罪,獲刑11年,沒收個人財產600萬;梁志凌因犯貪污罪、行賄罪,獲刑1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400萬元、罰金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