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征仛(1906~ )
"1956~1981年任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法律顧問。 1981年在聯合國第36屆大會上當選為國際法委員會委員
倪征仛(1906~)
正文
中國當代國際法學家。出生於江蘇省吳江縣。1928年上海東吳大學畢業,獲法學士學位,1929年獲美國史坦福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30~1931年任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法學研究所榮譽研究員。1931~1945年先後在上海東吳大學、大夏大學、持志大學講授國際法、國際私法、比較民法、法理學等課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1946~1948年)參加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見戰爭犯罪)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工作,對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等侵華主要戰犯提出了有力的控訴,為維護中國的民族利益作出了貢獻。1948~1954年任上海東吳大學教授兼法律系主任,1949年上海解放後,兼任該校教務長。1956~1981年任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法律顧問。1982年起任外交部法律顧問。他擔任多項社會職務,其中包括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三、四、五、六各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國海洋學會理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和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1981年在聯合國第36屆大會上當選為國際法委員會委員,任期5年。1984年經中國國內團體推薦為國際法院法官候選人。主要著有:《法律的進化》(1929)、《法律的假設性》(1931)、《美國和英國的司法制度》(1947)、《國際法中的司法管轄問題》(1964)、《船舶碰撞事件中的法律問題》(1965)、《領海寬度問題的歷史和現狀》(1971)、《關於水域劃界問題的實踐》(1971)、《關於國際海底的法律制度》(1972)、《領海上空的法律地位》(1976)、《關於外層空間的國際法問題》(1982)和《關於國家管轄豁免的理論和實踐》(1983)等。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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