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解釋
【借字法】此法適用於在詩、文中取材作謎底。具體做法是借上句的末字冠在謎底句上作首字連讀(即“加冠格”),或借下句的首字連在謎底句下連讀(即“納履格”)。所借之字都是明補實設,屬“增字補義”法門之一。
舉例說明
例如:三年陳紹興(猜《後赤壁賦》句)(酒)藏之久矣“紹興”借代作紹興出產的酒。清人洪亮吉撰《曉讀書齋雜錄》:“今世盛行紹興酒,梁時以有名。”“三年陳”謂酒已藏了很久的時間。《後赤壁賦》中有“我有斗酒,藏之久矣”句。單以“藏之久矣”作謎底,沒有主語,借前句末字冠在句上連讀作“酒藏之久矣”,造句才完整。
朝夕憂傷髀肉生(猜孟浩然《宿建德江》詩句)日暮客愁新(野)
三國時代劉備投荊州後,屯兵新野,閒居多年,曾感嘆久未乘戰騎而髀肉復生。後人有詩讚曰:“髀肉復生猶感嘆,爭教寰宇不三分?”本謎以此情節擬成。謎底反擊題面文義時,須向詩的下句“野曠天低樹”借來首字(野)續在句末,讀成“新野”,這才符合劉備“客愁新野”的故事。
此法是實字明借,另有暗補虛字者,見“重讀”、“回讀”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