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鉤事件

所謂“倒鉤”,意即主動投以小利,誘發犯罪、違規行為,再配合執法人員實施抓捕的內應。
原來主要出現在緝毒及緝私等臥底領域,現在也出現在一些普通的行政執法上。但隨著法律的完善,在處罰依據上也凸現很多問題,往往導致被處罰人和執法者法院再見,或通過行政複議解決。
在證據的認定上,“倒鉤”所提供的證言具有何種證明能力也值得追問。鑒於《行政程式法》至今仍未出台,《行政處罰法》關於處罰程式的規定又並不詳盡。完善相關立法以保障“被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顯得格外緊迫。
行政執法不僅需要事實正義,也需要程式正義。加緊行政程序立法,將行政執法權牢牢限制在程式正義的籠子裡,“釣魚式執法”才會真正退出歷史舞台。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