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性語言

個別性語言

個別性語言是瑞士語言學家Ferdinand de Saussure提出的,是個體用其內化的語言知識表達思想進行交流的過程。心理學稱之為“言語”,也就是語言的傳遞過程。

一、定義

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提出,應區分語言和言語,即區分社會性語言和個別性語言。前者是指特定語言的抽象的語言系統,即語言材料和語言規則,也即心理學上所說的“語言”,後者是指個體根據所掌握的語言知識表達思想進行交流的過程,即實際的話語,心理學稱之為“言語”(speech)。言語實際上就是語言的傳遞過程,它既包括聽、讀等感受和理解的過程,也包括說、寫等表達的過程。語言只有通過言語活動才能體現它作為交際、交流工具的職能,成為“活的語言”;而言語也離不開語言這個工具。兩者互相聯繫、密不可分。

二、分類

心理學一般把言語分為外部言語和內部言語兩大類。外部言語是用來進行交流的言語,又可分為口頭言語和書面言語兩種。口頭言語是指人憑藉自己的發音器官發出語音,以表達思想和情感的言語,它又可分為對話言語和獨自言語兩種形式;書面言語是運用語言文字傳遞信息的過程,可以被永久保存和反覆感知。內部言語是伴隨著思維活動產生的不出聲的言語。但思維並不等於內部言語,沒有它思維照樣可以進行。—般認為,內部言語是口頭言語發展到一定階段(2—3歲),在出聲言語的基礎上形成的,是外部言語的內化。自我中心化言語就被維果斯基認為是由外部言語轉化為內部言語的中間過渡形態。他還劃分出內部言語發展的三個階段,即自我中心言語、自我指導或有外部表現的內部言語、無聲的內部言語等。總的來講,外部言語服從於交流目的,具有連貫、完整或嚴密性等待點;內部言語不具備交流功能,只針對自己,因而結構比較鬆散,不連貫,不完整,也不規範。嬰兒先掌握的是外部言語。

三、發展過程

言語過程主要包括言語感知、言語理解和言語表達這三個基本方面。它們是言語能力所必不可少的三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所有言語交流活動所必須經過的三個基本階段。我們所說的嬰兒言語的發展,主要就是指這三方面能力的發生髮展的過程。其中言語知覺是指通過對言語的感知以獲得信息的過程,是言語能力的首要內容.也是言語活動的第一個基本環節。嬰兒最早獲得的就是這種言語知覺能力。言語理解就是指將感知到的語言符號 (聲、形)轉換成其所代表的事物(義)的過程,也即揭示出言語信息的意義。這需要個體根據自己的知識和經驗來進行積極、主動的建造(也即“轉換”)活動。言語表達是指個體以語言為載體,通過言語器官或其他部位的活動向別人傳遞信息的過程,又稱“言語產生”,主要包括說和寫這兩種形式。它受一定目標的指引,又受認知系統直接支配和調節,是一種有目的的認知活動,和記憶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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