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誠人壽附加定期壽險

信誠人壽附加定期壽險

三、信誠人壽附加定期壽險保障責任若被保險人在契約有效期內不幸身故,受益人可獲得契約保險金額的給付。 四、信誠人壽附加定期壽險投保示例李先生,30歲,他為自己投保了一份主險並附加了本附約,本附約的保險金額30萬,繳費期與保障期均為20年,受益人為他的妻子李太太。 若李先生在50歲前身故,則李太太可獲得本附約30萬的身故保險金賠付。

  一、信誠人壽附加定期壽險產品介紹

產品全稱:信誠人壽附加定期壽險

產品類型:附加險

險種類別:重大疾病保險

所屬公司:信誠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投保年齡:承保年齡為18至55周歲

繳費方式:10年、15年、20年、或繳費至55歲、60歲、65歲

二、信誠人壽附加定期壽險產品特色

1.承保年齡為18至55周歲。

2.附加於主險契約,繳費期與主險一致,保障期與繳費期相同,最高可達65周歲。

三、信誠人壽附加定期壽險保障責任

若被保險人在契約有效期內不幸身故,受益人可獲得契約保險金額的給付。

四、信誠人壽附加定期壽險投保示例

李先生,30歲,他為自己投保了一份主險並附加了本附約,本附約的保險金額30萬,繳費期與保障期均為20年,受益人為他的妻子李太太。

若李先生在50歲前身故,則李太太可獲得本附約30萬的身故保險金賠付。

(圖)信誠人壽附加定期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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