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販子

信息販子,專門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人,這一行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將被法律嚴懲。

基本信息

基本解釋

以倒買倒賣信息的販子。是通過買賣個人信息牟利為生的人。

信息來源

“海量信息”哪來的? 來源渠道有以下幾種:

A 自己蒐集

在電腦里安裝了一款軟體,它能夠在“阿里巴巴”、“慧聰”等網站上自動採集,主要採集的是企業名錄,採集結果以EXCEL檔案的形式,保存在電腦里。 為了能賣上好價錢,可把檔案名稱稱改為“銀行會員”、“航空公司會員”、“高爾夫會員”等,這樣不但賣得快,而且價格也比單純的企業名錄高。 此外,傳真數據、會員數據、老總手機數據、銀行數據、樓盤信息等也有從網上下載的,還有一些是自己編輯的,把下載的企業名錄再分類。

B 互相交換

把自己的聯繫方式留在某些網上,例如“風中網”上,不少“信息販子”紛紛湊上來和留網信息販子的套近乎,但這些販子的目的不是買賣,而是互相交換數據。而交換時,大多是在QQ上進行的。

C 出錢購買

雖然可以自己搜尋、交換得來,但還有一部分則是可以通過買來。例如信息販子甄某他花300元買了10多個樓盤的業主資料。 這樣,甄某在不到一年時間內,積累了多達近240個G的海量信息,分成20多萬個資料夾——當然,其中有少許水分。 但縱然如此,甄某掌握的信息量之豐富足以讓人驚愕:他擁有北京、上海、南京、深圳、廣州、西安等全國上百個城市市民的信息資料,具體包括:車主數據、傳真數據、航空數據、會員數據、老總手機數據、企業數據、業主數據、手機用戶數據、銀行大客戶數據,等等,不一而足。 這些信息極為詳細。比如車主數據中,就有2008年以前的各市機動車的車主姓名、地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品牌型號、牌照號、發動機號。

D 順手牽羊

據調查,2010年1月份,在該小區物業售樓處,李某與售樓處經理吵架,物業工作人員全部離開,李某見狀,順手拿走了桌子上的一本“盤龍山莊”樓盤約1000多戶業主個人信息。轉手複印一份賣給“瀚策置業”,賺了200元。

E 客戶信息

趙誠是安徽人,現年30歲。他原來是某科技公司員工,從事推銷網站的工作。為了推銷方便,公司經理曾給他提供過許多其他公司老闆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機、固定電話和所屬公司等。 “長期提供上海地區少年兒童數據60萬條。數據每月更新,內容包括:兒童姓名、出生日期、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售價0.2元一條。”這是趙誠發布在網上的一個帖子。趙誠他利用職務便利,在自己電腦里中偷偷保存了很多私人信息,並通過買賣這些信息獲利。

常見現象

“你好,我是某某保險公司的業務員,我們公司最近推出一款新的保險理財產品……”相信很多市民都收到過這樣的騷擾電話或垃圾信息,推銷的內容林林總總:辦保險、賣東西、信用卡登記、賣樓盤商鋪,承攬裝潢,甚至涉及代辦退稅、代開發票等非法業務。 對此,大家一定很納悶:我的手機號碼,我的姓名對方是怎么知道的?真要是把這個問題問過去,電話那頭可能會說:“我們是隨機抽選出來的。”但是,事實真的如此嗎? 日前,南京市建鄴區檢察院處理了一起信息交易案。讓人震驚的是,4萬個老總的手機號碼200塊錢就能買到。

觸犯法律

侵犯信息將被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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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2日,一人來到市公安局報案稱,有人在網際網路上出售上海嬰兒、兒童信息資料,並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的聯繫方式以及銀行賬號。市公安局審查後,當日便立案偵查。

2009年10月20日,偵查人員在本市燈輝路501弄111號一民房內,將犯罪嫌疑人趙誠抓獲,之後又在其暫住地繳獲一台桌上型電腦及一台筆記本電腦,並在電腦中發現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到案後趙誠如實交代,其持有的公民個人信息均通過網際網路向他人購買、交換所得。

承辦該案的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告訴記者:“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包括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非法獲取包括收買、騙取、竊取、劫取等行為。本案犯罪嫌疑人通過購買、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符合該罪客觀構成要件。”目前,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以趙誠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訴,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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