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信息潔癖,指的是在網路上限制“侮辱、謾罵等不良信息”,在網路上的“創建衛生社區”行為,也有觀點認為“信息潔癖”的人本來就不應該上網,免得玷污了自家“處女的眼睛”,網路BBS是一個言論的平台,大凡是活躍在這個平台上的人,多信奉“寧鳴而生,不默而死”。因此無論是擁護實名還是反對實名的人,對言論自由的珍視都是異曲同工的。存在現象
1、網路實名無庸質疑地占據了一個道德高地,不論這種近似於一相情願的想法能否實現,在下仍然認為,在各種不道德行為已經是一種現實存在的當今,網路上的“創建衛生社區”行為顯得是那么的虛偽可笑——主流媒體完全可以做到一個髒字不吐地罵人,但它們信息的真實性究竟能有幾何?所以你不得不承認,尊重“不道德行為”的一定存在,在某種程度上便是尊重真實。2、網路就客觀地反映了這種社會真實,為什麼一定要藉助形式來掩飾這樣的真實呢?如果把“不良信息”發布者比喻為“脫衣舞者”的話,人家“脫”的人都不怕,你怕個什麼?也許,有“信息潔癖”的人本來就不應該上網,免得玷污了自家“處女的眼睛”。
3、只見平日裡“潛水”的各路君子紛紛冒頭,挾“正大光明”之餘威猛挺“實名”大旗。君子們挺則挺矣,然身體力行者寡,搖旗吶喊者眾。足見即便力挺“實名”之人,其由衷者也少,附和者為多數。如同時下中國的每一次政令推行,總體上來看實名的強烈擁護者與激烈反對者都不算絕大多數——更多的人一下子想不出其中的奧妙所在,因此立場比較飄忽,兩可之間聚集了大量的看客。
言論自由
1、言論自由從某種意義上可以看作是一個謀求利益的手段。對於自由信徒來說,希望通過輿論造勢來更快地推進中國的政改進程,能夠更早獲得包括言論在內的更多自由;對於保守主義者來說,希望能通過輿論導向加強對政府的向心力,提高執政效率;介於這兩種不同的目的與心態,前者比較傾向於“實話實說”地反映各種社會矛盾,對政府更多地持一種批判的態度。而後者往往以“實際困難”為由,對政府更多地予以支持,傾向以“君子立言”的方式來配合政府引導民眾的視線。2、問題就在於,在一個欠缺現代政治文明的社會里,政府與普通公眾並非處於一個對等的地位,因此對比些有保守傾向的網友來說,發表批評言論、具有自由傾向的網友發表言論的風險係數便大了很多,這應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因此相對來說,擁護實名的網友里以保守者為多數,反對實名的網友里以自由者為多數也便成了順理成章的事。
各方觀點
1、這種粗略的“二分法”並不十分準確,主要就體現在“兩派”人中,除了大體的政治傾向外,其對待具體言論的態度仍有差異。即:在兩派中還分為“有抱負成為網路名人”的網友和“遊戲風塵的網路嬉皮士”。前者無論持何種觀點,發言均中規中矩一板一眼,以秉持“君子立言”的“道德傳統”。而後者在表述觀點時受情緒化左右的時候就比較多,發言時往往肆無忌憚(所謂“謾罵行為”也多產生於後者)。2、擁護者對反對派的主要指責之一就是“心裡有鬼”。這樣的指責雖然從字面上看起來有點“凌空虛點”的味道(比如指責者並不明確“鬼”為何物),但稍微對現實的政治環境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這實在是個極為厲害殺著。
3、所謂“鬼”,“不可告人”之謂也!在開明的社會環境里,除非你動手去做,至於你想什麼說什麼則並不重要,故無所謂“鬼”。而相對專制社會裡的禁忌則要多出許多,因此“鬼”也隨之多了起來。比如毛主席當年就發動民眾抓了很大的一批心裡有“鬼”的人。但遺憾的是,儘管抓了這么多的“鬼”,“鬼”卻並未因此而絕跡,反而越來越多。由此可見,如果批量造“鬼”的源頭不進行徹底的治理,抓得再多也是無濟於事的。
現象剖析
1、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這種本能尤其體現在避免一些無謂的犧牲上——未嘗見過有人以與精神病人較真而稱“勇”者。而精神病人的主要特徵就是為所欲為而不受約束,和特權行為有正有本質上的相似,因此自願地把腦袋伸到特權者刀刃上的人不算什麼勇者,最多也就是腦子不大清楚罷了。2、因此有人以“實不實名反正都一樣,網警想查都查得到”的理由來擁護網路實名就顯得很荒唐。反對實名、抵制實名,可以理解為一種對精神病人不予信任,不予合作的態度,可以理解為一種消極的反抗方式。
3、聽天由命地把腦袋放在精神病人的刀口上,本身對自己的安全就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這不是什麼“勇不勇”的問題,是你的腦子是否能清醒地意識到危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