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保險法律法規是我國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與我國的整體法律法規體系相適應,即遵循法律優先原則。法律優先是針對行政機關制定的法律規範提出的,各國行政立法迅速發展,從一級立法轉為多層次的立法,必須保證法律的優先地位,一切國家機關規定的規範,尤其是行政機關制定的規範都必須與法律保持一致,以保證人民意志的至高無上,保證國家法制的統一。從另一角度講,法律優先也意味著下一層次的法規要與上一層次的法規保持一致,層層保持一致,才能保證法律優先原則的實現。保險法規的制定和修改也必須遵循這一原則。《保險法規監管》一書在闡述我國保險法規時,兼顧了我國保險法制建設面臨的外部法律環境,對我國的民法、商法、契約法、公司法、行政法、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複議等法律法規進行了詳細的介紹,從法律實施的角度對立法、執法、司法等各個環節也進行了介紹,堅持了法律優先原則。
媒體評論
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指導思想,在本書的編寫過程中貫穿了法學原理、基本法律、保險法規、保險監管的邏輯順序。《保險法規監管》一書中有對法學基礎理論的介紹,如法的基本理論等;有對我國基本法律的介紹,如民法、契約法、行政法、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仲裁等;有對我國保險法律法規的介紹,如關於保險契約、保險法律責任、保險爭議解決等;有對我國保險監管具體制度的介紹,如關於業務範圍、資金運用、市場準入與退出、償付能力等方面的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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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篇 法的基礎理論
第一章 法
第二章 法律關係
第三章 法的現實
第四章 法律解釋
第二篇 保險契約
第五章 民法基礎知識
第六章 保險契約的概念和一般要素
第七章 保險契約的成立與生效
第八章 保險契約的變更、轉讓和終止
第九章 保險利益
第十章 保險契約的解釋
第十一章 如實告知義務
第十二章 保險代位求償權
第三篇 保險監管制度
第十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理
第十四章 保險業的具體監管
第十五章 保險業務的監管
第十六章 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
第十七章 保險公司財務的監管
第十八章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
第四篇 保險法律責任
第十九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章 保險法律責任
第五篇 保險爭議解決
第二十一章 民事訴訟
第二十二章 行政複議
第二十三章 行政訴訟
第二十四章 促裁
第二十五章 刑事訴訟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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