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本書在上一版的基礎上進行了全面的修訂,主要體現為:體例上作了較大的變動,分為保險法緒論、保險契約總論、保險契約分論以及保險業法論等四篇,內空上刪除了有關“社會保險”的章節,並增補了有關保險業法論的內容,理論探討在借鑑國內外研究新成果的基礎上,重點對我國《保險法》作了系統全面的研究和闡釋,以反映我國保險立法的成就及其趨勢。本書充分考慮了在實行“一國兩制”情況下的相關法律問題,因而港、澳、台三地同樣可將其選作教材。目錄
第一篇 保險法緒論
第一章 保險的基本概念
第一節 危險與保險
第二節 可保危險
第三節 保險的界定
第四節 保險的學說
第五節 保險的職能
第六節 保險的分類
第七節 保險的沿革
第二章 保險法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保險法的概念
第二節 保險法的體例
第三節 保險法的法系
第四節 保險法的適用範圍
第二篇 保險契約總論
第三章 保險契約的一般原理
第一節 保險契約的定位
第二節 保險契約的特徵
第三節 保險契約的分類
第四節保險契約的主體
第五節保險契約的客體
第六節 保險利益
第四章 保險契約的訂立
第一節 保險的要約和承諾
第二節 保險契約的先契約義務
第三節 保險條款
第四節 保險單(證)
第五節 保險契約的成立
第五章 保險契約的效力及其變動
第一節 保險契約的效力及其變動
第二節 保險契約的變更
第三節 保險契約的轉讓
第四節 保險契約的中止與復效
第五節 保險契約的解除
第六節 保險契約的終止
第六章 保險契約的履行
第一節 保險契約的履行的原則
第二節 投保人的履行
第三節 保險人義務的履行
第四節 保險契約的解釋
第七章 保險金的請求與賠付
第三篇 保險契約分論
第八章 財產保險的契約
第九章 人身保險契約
第十章 責任保險契約
第十一章 再保險契約
第十二章 海上保險契約
第四篇 保險業法論
第十三章 保險業法的基本理論
第十四章 保險組織監管
第十五章保險經營規則
第十六章 保險業的監督管理
第十七章 保險市場輔助人
第十八章 保險法律責任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