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商品供給方

保險商品供給方的形式根據保險人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可將其分為自有保險人、私營保險人、合營保險人、合作保險人、個人保險人。 其中保險人的組織形式多種多樣,綜合起來主要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險與合作保險組織、個人保險組織、政府保險組織等形式。 保險商品供給方的內容在保險市場上,保險人按其組織形式不同可分為國營保險組織、私營保險組織、合作保險組織、專業自保組織和個人保險組織。

保險商品供給方的形式

根據保險人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可將其分為自有保險人、私營保險人、合營保險人、合作保險人、個人保險人。其中保險人的組織形式多種多樣,綜合起來主要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險與合作保險組織、個人保險組織、政府保險組織等形式。

保險商品供給方的內容

在保險市場上,保險人按其組織形式不同可分為國營保險組織、私營保險組織、合作保險組織、專業自保組織和個人保險組織。每種保險組織都各有特色,但無論何種形式的保險組織,都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審查認可並取得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執照才可以營業。在保險業發達的國家,90%以上的保險組織是私營保險組織,其中股份制保險公司是保險業組織形式發展的一種趨勢。人壽保險公司大多採用相互保險公司的形式。目前,世界上惟一一家個人保險組織是英國的勞合社。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的規定,保險人的組織形式只能是國有獨資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說,在我國保險市場上,只允許法人組織經營保險業務,不允許自然人經營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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