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簡介
1950年7月,由荷蘭提議,瑞士、法國、盧森堡和德國等參與,在瑞士巴塞爾成立了旨在全面處理萊茵河流域保護問題並尋求解決方案的“保護萊茵河國際委員會”(ICPR)。
機構設定
委員會下設一個常設機構——秘書處,設在德國科布倫茨市,負責日常工作,另外還設有由政府間組織(如河流委員會、航運委員會等)和非政府間組織(如自然保護和環境保護組織、飲用水公司、化學企業、食品企業等)組成的觀察員小組,監督各國工作計畫的實施。
委員會下設許多技術和專業協調工作組,如水質工作組、生態工作組、排放標準工作組、防洪工作組、可持續發展規劃工作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