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其前身為設立於1978年12月的保山地區行政公署標準計量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制定本地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草擬本地區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協調本地區行業管理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質量技術監督相關工作。指導下屬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二)依法管理本地區質量監督工作,指導質量監督檢查。按照省局安排,部署轄區內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並組織協調相關工作。根據轄區實際,依法組織對有關產品的專項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流通領域內的質量違法行為。
(三)根據地方經濟工作中心,依法統一管理和指導本地區質量工作。推動《質量振興綱要》、“名牌戰略”的實施。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依法監督認證認可工作的實施。負責組織本地區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
(四)依法統一管理本地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宣傳貫徹並實施監督。協調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和農業標準化工作,負責本地區組織機構代碼工作。依法查處生產、流通領域內的標準化違法行為。
(五)依法統一管理本地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考核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協調組織量值傳遞。協調、監督轄區內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規範生產、流通領域內計量行為,開展產(商)品計量監督,依法查處計量違法行為。依法綜合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
(六)依法綜合管理本地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防爆電器、場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協調、組織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協調、組織、監督轄區內特種設備的檢驗工作。依法查處轄區內特種設備違法行為和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組織制定本地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和信息工作。
(八)對本地區質量技術機構、編制、幹部、財務經費等實行管理。
(九)承辦當地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察室、法規室)負責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起草和審核規範性檔案,負責文秘、檔案、信訪、信息、保密、值班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制定並組織實施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保衛、基建、房產等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本地區的代碼管理工作;組織落實人事工作以及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加強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黨風廉政建設,以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履行行政監察職能;承辦行政複議,辦理行政應訴,錯案追究檢查,行政執法人員的考核管理,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組織實施《會計法》、《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單位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質量法律、法規;負責制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組織本地區系統財務活動並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負責本地區系統財務審計工作;統一管理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和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及制裝工作;合理編制綜合預算,搞好財務決算,保證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的資金需要;做好市本級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指導縣(區)局的財務管理工作。
監督科(市稽查隊)
負責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專業質量監督;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的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的執法打假工作。負責組織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中產品質量、標準、計量和鍋容管特違法行為;承辦技術監督大案要案;依法對產(商)品的監督檢查工作進行規劃和制定質量監督工作計畫,並對產(商)品監督檢查情況定期發布公告;對下級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業務領導,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規則等。
標準化科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標準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劃本地區標準化管理和監督工作,推動本地區標準化工作的發展;負責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工作;積極與國際管理接軌,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標準的整體水平;推動農業標準化工作的發展;促進企業技術進步;負責本地區標準化工作的實施,特別是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本地區標準化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換髮證工作;指導縣(區)局的標準化工作。
質量計量科
組織實施《產品質量法》、《質量振興綱要》等質量法律法規及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質量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負責制定本地區質量管理工作計畫;抓好對國家實施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重點產品的取證、換證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幫助企業加強質量管理,推行科學的管理方法;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和產品質量認證工作;實施名牌戰略,指導企業走質量效益型道路。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計量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中小企業計量檢測保證體系的考核、發證工作;負責對本地區的計量監督和管理提出規劃和計畫;負責組織本地區計量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換髮證工作;指導縣(區)局質量計量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對本地區鍋容管特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和改造環節進行全面的監察管理;對本地區鍋容管特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監督管理鍋容管特檢測機構和檢驗人員;負責組織本地區鍋容管特的特種操作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指導縣(區)局鍋容管特安全監察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保山市綜合技術檢測中心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依法承擔保山市轄區內產(商)品質量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委託檢驗和仲裁檢驗及檢測。
三、依法承擔保山市轄區內強制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仲裁檢定和其它非強檢計量器具的委託檢定、檢測。
四、依據法律、法規、標準和檔案要求,承擔保山市轄區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委託檢驗及檢測。
五、依據法律、法規、標準和檔案要求,承擔保山市轄區內電梯、起重機械、場內機動車輛、防爆電器、娛樂設施的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委託檢驗及檢測。
六、依據法規、標準承擔保山市轄區內水處理設備的檢驗、鍋爐化學清洗和鍋爐水質監測。
七、承擔質量檢驗員、計量檢定員、“鍋、壓、管、特”等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承擔質檢、計量、“鍋、壓、管、特”方面的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工作。
九、在市局的幫助指導下,組織制定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的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內的技術檢測工作,管理和指導技術檢測方面的科技工作,組織管理技術檢測方面的宣傳、教育和信息工作。對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的編制、幹部、財務、經費等實行管理。
十、承辦當地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下屬機構
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隆陽分局、騰衝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龍陵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施甸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昌寧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管理本區(縣)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三)管理和指導本區(縣)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綱要》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負責組織本區(縣)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依法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四)統一管理本區(縣)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宣傳貫徹並實施監督。協調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和農業標準化工作,負責管理企業標準備案。
(五)統一管理本區(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規範市場計量行為,開展商品計量監督。
(六)依法管理和監督本區(縣)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認證認可工作的實施。
(七)綜合管理本區(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防爆電器、場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娛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等實施進口監督檢查。
(八)組織制定本區(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本區(縣)內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和信息工作對本區(縣)質量技術監督機構、編制、幹部、財務經費等實行管理。
(九)承辦當地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楊春慶 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工作:
主持黨組和市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科技科、人事和監察科。聯繫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隆陽區分局。
凌 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
分管稽查科、法規督查科、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科,協助局長分管計畫財務科技科。聯繫騰衝縣局、騰衝珠寶檢驗站。
黃 煒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工作:
主持紀檢監察工作,分管食品生產監管科,分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人事和監察科。聯繫龍陵縣局、龍陵黃龍玉飾品檢驗站。
楊加祥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
分管質量監督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機關黨委,分管綜治維穩工作。聯繫昌寧縣局。
工作動態
保山質監以務實的民眾觀認真履行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職責正值全國上下掀起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之際,保山市質監局分管局領導帶領相關科室深入基層、走進企業開展食品生產監管督導和調研工作,悉心聽取意見、查擺問題不足、整改完善提高、尋求監管突破,旨在使食品生產監管走民眾路線,更加為民、務實、清廉、高效。
一是深入基層,督導落實食品生產監管責任。為確保2013年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落實到位,市局分管局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多次深入縣區進行檢查和指導,從組織領導、日常監管、生產許可等方面詳細了解監管工作情況,特別是對近期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大檢查等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了全面督導,同時與各縣(區)局人員、部分地方政府領導交換了意見。
二是巡訪教育,強化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先後檢查20多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督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改正。此外,先後分三期對200多名企業從業人員開展標籤標識暨生產監管工作培訓,提高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意識和自律能力。
三是徵詢意見,轉變工作作風提升監管能力。在督導調研工作中,注重與當地政府、縣(區)質監局和企業加強交流溝通,充分徵詢和聽取多方意見,對反映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四是重點治理,著力維護民眾食品消費安全。嚴格按照“三嚴格、四必須、五不放過”的原則,真查真改,從嚴從重,打違除患,確保各個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真正實效。截止目前,共檢查93家企業,抽取56家企業的56個批次產品,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16份,處置食品質量安全投訴案件2起,切實保障了廣大民眾的飲食健康消費安全。
五是加強宣傳,同心攜手構建放心食品環境。深入推進質量興市戰略,截至目前全市已樹立16家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示範企業。穩定和完善鄉(鎮)食品質量安全協管員、村(社區)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