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歷史
2019年3月8日,保山市應急管理局分別掛牌成立。
工作職責
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整合了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市水務局的水旱災害、市農業局的草原火災、市林業局的森林火災、市防震減災局的地震災害等的應急救援有關職責,以及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指揮部(委員會)的應急救援職責。市應急管理局將進一步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切實維護好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現任領導
保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李正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