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編制下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工資計畫並監督實施,審核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統計工作;負責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工作;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選派援藏、援疆幹部及其內返安置工作。承辦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人員和市政府任免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等有關事宜;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考核、懲戒、非領導職務設定和審核備案,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政府獎勵辦法,審核上報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協調指導市政府各部門的全市性獎勵表彰活動。管理國家公務員的教育培訓,研究制定國家公務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主要任務
承辦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有突出貢獻專家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評定、推薦、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管理及外國、外籍專家的管理及服務工作;負責國外專家智力引進及管理工作;負責留學生工作站的建立、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全市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和人事代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市人才市場;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研究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分配巨觀政策、工資標準及調控措施,研究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計算、因公死亡、因公傷殘、等級評定、工時制度和假期待遇工作。組織和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評定工作。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擬定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量化評審條件,負責中級評審會組建審批和初級評審備案審核及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書的管理。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指導軍隊轉業幹部的培訓;負責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