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變更

保單變更是指在契約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同意,可以修改契約的有關內容。

相關事宜

投保人變更

一、服務內容

1、投保人相關信息的更正;

2、原投保人的身故、債權轉移(即原有的權利義務關係結束,如夫妻離異、養父母與養子女脫離撫養關係)等均可引起投保人變更。

二、申請人

投保人,如投保人身故,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提出。

三、申請時間

保險契約有效期內任意時間

四、應備檔案

《保全作業申請書》、保險契約原件、投保人身份證明原件、新投保人身份證明原件、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若委託他人辦理)

注意事項

1、更正投保人相關信息時需要投保人簽字;

2、變更投保人應由被保險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原投保人、變更後投保人的簽字同意,如原投保人身故、失蹤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原投保人無法親筆簽名,需提供有關證明(身故證明或公安局證明或法院判決書);

3、對於有投保人保障責任的險種,變更投保人時須填寫《健康告知書》且必須經過公司審核;

4、對於聯繫電話、收費地址、郵編、工作單位的變更,可以通過電話中心進行申請,無需填寫保全作業申請書;

5、變更投保人時應同時提供新投保人的相關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與被保險人關係、開戶行、帳號、戶名、收費地址等,同時說明變更的原因;

6、若投保人的姓名發生變更且保單採用銀行劃帳方式交納保費,則應提供新的開戶行、賬號、戶名。

被保險人相關信息的變更

一、服務內容

被保險人相關信息的變更

二、申請人

投保人

三、申請時間

保險契約有效期內的任意時間

四、應備檔案

《保全作業申請書》、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若委託他人代辦);如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的變更,還需提供投保人身份證明原件、被保險人身份證明原件和保險契約原件。

五、注意事項

1、投保人、被保險人必須在申請書上籤字同意(若為未成年人,則由其法定監護人簽字);

2、聯繫電話、家庭住址、郵編、工作單位發生變更時,可以通過電話中心進行申請,無需填寫保全作業申請書;

3、由身份證、出生日期等變更引起的投保年齡變更,處理辦法見條款。

受益人變更

一、服務內容

1、變更身故受益人的相關信息;

2、更換身故受益人;

二、申請人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

三、申請時間

保險契約有效期內的任意時間

四、應備檔案

《保全作業申請書》、保險契約原件、投保人身份證明原件、被保險人身份證明原件、變更後受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

五、注意事項

1、投保人、被保險人必須在申請書上籤字同意(若為未成年人,則由其法定監護人簽字);

2、受益人為數人時,變更時必須註明受益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受益順序、受益份額等。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同一順序的受益份額之和為100%;

3、身故理賠後不得變更身故受益人;

4、若變更的是受益人的受益份額和與被保險人的關係,則無需提供受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系、收費地址、郵政編碼、單位、聯繫電話、尋呼機號,如續期繳納保險費是通過銀行轉帳的,應提供開戶銀行及其帳號。

續期保費形式的變更

一、服務內容

續期保費或保全保費繳費形式的變更

二、申請人

投保人

三、申請時間

保險契約有效期內的任意時間

四、應備檔案

《保全作業申請書》、投保人身份證明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戶名為投保人的銀行存摺複印件(變更為銀行劃款)

五、注意事項

1、投保人必須在申請書上籤字同意;

2、如變更為銀行劃款形式,則銀行劃款帳戶的戶名應為投保人姓名。

職業類別的變更

一、服務內容

保險單簽發後被保險人職業類別的變更

二、申請人

投保人

三、申請時間

保險契約有效期內的任意時間

四、應備檔案

《保全作業申請書》、保險契約原件、投保人身份證明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若委託他人辦理)

五、注意事項

1、投保人必須在申請書上籤字同意;

2、對於費率與職業類別有關的險種,當被保險人的職業類別發生變更時,需依照職業分類表重新確定新的費率,並按照規則退還或補繳保費。

繳費方式變更

一、服務內容

1、繳費方式從期交(年繳、月繳)變更為躉繳;

2、繳費期間由長變短;

二、申請人

投保人

三、申請時間

1、保險契約第二年生效對應日前一個月或寬限期內,但均未繳納第二次保費;

2、保險契約第三年生效對應日前一個月或寬限期內,但均未繳納第三次保費;

四、應備檔案

《保全作業申請書》、保險契約原件、投保人身份證明原件、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若委託他人辦理)。

五、注意事項

1、投保人必須在申請書上籤字同意;

2、對於分紅險種,我公司目前不受理此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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