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聯邦會議

俄羅斯聯邦會議

俄羅斯聯邦會議,(Russian Union,Conference of),俄羅斯聯邦的代表與立法機關,又稱俄羅斯聯邦議會,由兩個院——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和國家杜馬(議會下院)——組成,其主要職責是根據俄羅斯聯邦憲法制定和通過各項法令,並對國家管理的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概述

俄羅斯聯邦會議俄羅斯聯邦會議

俄羅斯聯邦會議,簡稱俄國議會,1993年12月12日全民投票通過的新憲法,俄羅斯聯邦會議由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組成,聯邦委員會由俄羅斯聯邦每個主體 ,包括直轄市、共和國、邊疆區和州等各派 1名國家代表權力機關代表和 1 名國家執行權力機關代表組成,應有議員為178名。

主要職責

1、確認俄羅斯聯邦各主體之間的邊界;
2、批准俄羅斯聯邦總統發布的實行軍事和緊急狀態令;
3、決定是否在俄羅斯境外動用俄國武裝力量;
4、規定總統選舉事宜;
5、彈劾總統;
6、任命憲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和俄羅斯聯邦總檢察長。

議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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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法律的通過需經過集體討論。法律草案一般先由國家杜馬通過,再由聯邦委員會予以核准。如果上議院14日內未審議國家杜馬通過的聯邦法律,可以視為該法令已經得到聯邦委員會贊同。憲法闡釋的聯邦法有兩重涵義:一指聯邦委員會通過的所有法令,另指憲法沒有直接規定、不受聯邦憲法或憲法修正案調節的普通法)。聯邦憲法確認聯邦法律對於各聯邦主體法律的權威性,只有屬於聯邦主體特殊許可權的問題例外。
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就某一法律草案產生意見分歧時,兩院有權組建協調委員會。如果國家杜馬不贊同聯邦委員會的決議,再次投票時該法律必須取得占總票數2/3的贊同票才能通過。其法律效力的最終獲得則是在總統簽署和頒布之後。
聯邦憲法性法律只有在取得大多數議員的贊同(聯邦委員會3/4以上,國家杜馬2/3以上)的情況下才能視為通過。聯邦憲法性法律只制定與俄聯邦憲法文本中規定的條款相關的法律(第71條),按照第76條第3款,所有聯邦法律不得與憲法相牴觸。
俄羅斯立法動議權屬於總統、聯邦委員會、聯邦委員會委員、國家杜馬代表、各聯邦主體政府和立法(代議)機構。俄羅斯聯邦憲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也可以在自己的許可權內向國家杜馬和聯邦委員會提交法律草案。聯邦委員會委員的職責在於審查國家杜馬通過的關於聯邦預算、聯邦稅收以及財政、外匯與海關調控、貨幣發行、批准與否決國際條約、邊境的狀態與防禦、發動戰爭與締結和約等方面的法律條款。

立法機構

•第三屆聯邦委員會(自2002年1月1日始),主席——謝爾蓋·米哈伊洛維奇·米羅諾夫
•俄聯邦第四屆國家杜馬(自2004年始),主席——鮑里斯·維亞切斯拉沃維奇·格雷茲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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