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式反腐

俄式反腐是指自2000年普京當選總統以來,俄羅斯歷任政府的反腐行動。俄羅斯反腐歷程已有十多年。但時至今日,俄清廉指數仍在世界排名榜墊底,效果甚微。

簡介

早在前蘇聯時期,官僚特權階層因高度集權的政治經濟體制而形成,他們濫用公共權力,大肆盜取國有資產和挪用公款,這些貪腐行為的泛濫,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前蘇聯解體後,葉爾欽時代的俄羅斯開始實行大規模體制轉型,其中一個核心內容是將原國有企業私有化。在此過程中,一些官僚和經濟寡頭運用價值低估、暗箱拍賣等種種非法手段,大肆鯨吞國有資產。據俄國家杜馬1997年公布的資料,俄羅斯私有化損失總計達9500萬億盧布(約2235萬億港元),相當於1996年GDP的4.2倍。大量國有資產流失的同時,貪腐群體一夜暴富。

梅德韋傑夫就任總統後,將反腐敗作為工作重心之一。他推動立法,強制高級官員必須每年公布他們的家庭收入和財產。

2012年,梅德韋傑夫帶頭公布家庭財產狀況,包括他個人工資和家庭存款、房產等。這是俄羅斯領導人首次對外公布個人家庭財產。

普京就任總統後,率先對前國防部長謝爾久科夫下手,前農業部長斯克倫尼克、俄羅斯前地區發展部副部長帕諾夫等多名高層官員紛紛落馬,一場場聲勢浩大的反腐現場通過電視直播,震驚了整個俄羅斯,也讓普京再次成為全球媒體焦點。但有民調顯示,這樣揮霍無度的真人戲碼逐漸讓民眾對整個俄羅斯政府產生反感情緒,包括對普京本人。

社會現狀

當下的俄羅斯,很多人都認為,腐敗並不是一件令人恥辱的事情,它是生活中司空見慣的一部分。俄羅斯列瓦達民意調查中心近年的調查數據顯示,有88%的俄羅斯人向國家機關尋求解決問題時曾遭遇過冷遇和刁難;有53%的俄羅斯人承認,為了解決自己的問題,他們有過賄賂別人的經歷。而貪腐蔓延現象在官員之間更是愈演愈烈。俄羅斯80%的官員有不同程度的貪腐行為。俄內務部經濟安全和反貪腐總局公布的2011年數據顯示,俄官員平均每人受賄30萬盧布(約合58731港元),遠高於2010年的6.1萬盧布。

腐敗根源

俄羅斯官僚機構的腐敗在俄羅斯早在沙皇時期就已存在,涉及面很廣,原因複雜,歷史文化帶來的遺傳基因很難祛除。

蘇聯統治時期,為了根除腐敗爛根,涉及烏茲別克和俄羅斯聯邦兩個加盟共和國的蘇聯最大的腐敗案之一“棉花案”的發生,反而導致蘇聯的滅亡。“棉花案”中,蘇聯財政官員將烏茲別克棉花產量虛高報假,騙取國家14億盧布,巨額貪腐數目觸目驚心,領導人戈巴契夫雖親自上陣監督,尋求公正的企圖卻撕裂了政治統治,引發了整個國家政治體系的全盤崩潰,最終導致蘇聯垮台。

蘇聯解體後,在西方政治體製作用下,俄羅斯急劇的轉型和社會大變革,一時之間,利益的衝突,資源重新配置,人員不斷變動,各種思潮的激烈碰撞,這種情況下,監督體系單一,法律政策落後,腐敗更加滋生和蔓延,權貴精英們私吞國家財產成為公開的秘密。

腐敗在俄羅斯曾被稱作盜賊統治,美國媒體將俄羅斯的情況稱作“縱容式的侵吞國家財產”。

階段

為治理腐敗,早在2002年普京就提出懲治腐敗兩大措施:一是改革行政機關,二是加強法制,但效果甚微。2007年12月12日,普京對美國《時代》表示:“腐敗問題我們解決得不成功,未能控制住局勢”。

之後,梅德韋傑夫上台後,提出更多嚴厲的反腐措施,並於2010年4月13日簽署《反腐敗國家戰略》與《2010—2011年國家反腐敗計畫》的總統令。這些都表明,俄羅斯開始從國家發展前途的戰略高度對待反腐問題。

2012年與梅德韋傑夫職務對調後至今,普京繼續加大反腐力度,先後三次出手對官員財產申報嚴格立法。2013年4月1日,是俄政府高級官員遞交個人收入和支出申報表原定的最後期限。由於還有相當一部分官員尚未遞交收入與支出申報材料,普京一天后簽署命令,將申報最後期限從4月1日推遲至7月1日,並宣布拒絕申報財產者將被解除公職。

俄政府高級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始於2009年。克里姆林宮辦公廳主任伊萬諾夫認為,普京總統令之後,這項制度才有了“筋骨”。

普京的反腐,大致地從普京第一輪總統到2012年底開始的第二輪總統的時間上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權力反腐”色彩比較濃厚,雷霆萬鈞式的權力主導性反腐,與預防和懲罰腐敗的制度以及文化建設滯後相適應,這一階段最大的“傑作”是打掉了寡頭霍多爾科夫斯基。然而,“權力反腐”的最大弊端,就是反腐往往被外界解讀為選擇性執法,以反腐的方式剪除政治異己。總的來看,這一階段的反腐雖然卓有成效,但非議不斷,難服公眾輿論。
普京的第二階段反腐,應視為是“制度反腐”的轉型。這一轉型早在梅德韋傑夫擔任總統時代就由普京在幕後推動。從制度反腐的“基礎設施”成就來看,有“反腐委員會”機構,統領所有涉及反腐的工作,直接由總統領導,有足夠的權威性;還有各項預防與懲治腐敗的法律,如國家公職人員的財產與收入申報、國家領導人及高級官員的財產公開,禁止國家公職人員擁有海外賬戶及資產等。此番包括8名高級官員在內的200名大小官員被免職,就是基於這些法律“基礎設施”及已經按這些基礎設施在有效運轉的反腐機構。

反腐機構

一直以來,俄反腐機構設定都十分分散,缺乏統一、獨立的反腐部門。目前,負責俄反腐工作的最高機構是由總統領導的反腐委員會,但它作為一個諮詢機構,主要任務是向總統提出相關建議及制訂和落實國家反貪污賄賂的政策。而協調各個司法機關查辦腐敗官員的職責,則主要由聯邦總檢察院和聯邦偵查委員會承擔。但此二機構反腐調查職責存在重迭,且自身腐敗現象亦比較嚴重。

俄羅斯反腐不力的另一個缺失因素是缺乏專門的機構審查申報情況。對於大多數公職人員來說,他們須向常住地稅務部門申報收入和大額支出情況,申報情況在其所屬部門或地方政府的網站上公示。但目前暫時沒有專門機構對申報情況進行審查,公職人員是否如實申報全憑個人意願。

反腐行動(2012年)

11月6日,國防部長謝爾久科夫被撤職,隨後,俄軍事總參謀長馬卡羅夫和國防部兩名副部長被解職。
11月10日,前地區發展部副部長、濱海邊疆區政府主席帕諾夫因涉嫌貪污2012年APEC峰會撥款而被捕,其在籌辦2012年APEC峰會期間,涉嫌違法使用聯邦預算撥款,以及暗箱操作競標。
11月19日,航天署空間系統公司總經理烏爾利奇奇涉嫌挪用2.1億美元科研經費而遭到解職。
11月27日,俄羅斯國家電視台播出紀錄片,批判前農業部部長斯克倫尼克侵吞390億盧布(約合12.6億美元)聯邦預算款。
11月28日,報告指出,俄國防服務公司被查出挪用國防預算用於房地產買賣。俄聯邦偵查委員會表示,俄國防服務公司腐敗案造成的損失超過67億盧布(約合2.17億美元)。

12月4日,普京簽字批准了一項關於俄政府官員申報財產收入的法律修正案,即政府官員據法律必須申報自己、家庭成員,包括子女的收入。

反腐大事記

2000年普京接棒葉爾欽,當政後啟動“強勢反腐”進程。
2003年俄成立總統直屬反貪污賄賂委員會,並在各級檢察機關設立反貪監督局。
2006年俄羅斯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締約國行列,成為世界上第52個批准該公約的國家。
2007年出台《反腐標準計畫》,官員會見商人場所必須安裝攝像頭,在各機構內部成立專門的反腐部門及建立公務員舉報網,鼓勵民眾揭發腐敗行為。
2008年梅德韋傑夫出任總統,並簽署俄羅斯《反腐敗法》,規定國家公務員及其配偶、子女必須向稅務機關提交收入和財產等信息。
2009年俄政府網站開始每年“晾曬”政要家底,以示上行下效。
2010年通過“國家反腐敗戰略”,梅德韋傑夫下令公布政府各部門官員的收入納稅清單,確立官員財產申報和公開制度。
2012年梅德韋傑夫簽署《2012年至2013年國家反腐敗計畫》,專設部門審查國家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情況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012年普京第三次出任總統後批准法案,禁止俄官員及其配偶和18歲以上子女在海外擁有財產。
2012年12月普京簽署《關於俄羅斯政府》修正案,規定政府成員應申報自己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支出。
2013年4月普京簽署命令,政府高級官員遞交個人收入和支出申報表的最後期限,從4月1日推遲至7月1日,並宣布拒絕申報財產者將被解除公職。

成效

俄羅斯反腐已持續十多年時間,然而在國際透明組織公布的2012年度全球腐敗指數報告中,俄羅斯排名仍只位居第133。而在反映企業國外行賄可能性的2011年“行賄指數”排名中,俄更在28個參與國中墊底。

俄羅斯民調顯示,儘管轟轟烈烈的反腐運動進行至今,有38%的俄羅斯民眾認為,反腐運動沒有產生任何有意義的結果。

世界其他國家反腐制度

自從240多年前瑞典首創官員財產透明制以來,這個“治官之術”就被世界多國仿效。全世界已有近百個國家和地區建立起了這項制度。在國外,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被稱為“陽光法案”或“終端反腐”,許多國家都已建立了比較完備的制度。

瑞典

瑞典是世界上最早開始推行官員財產登記制度的國家。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取得了查閱所有官員財產和納稅狀況的權利,任何公民都有權查看首相的財產及納稅清單,這個制度一直延續下來,迄今已有240多年。後來,瑞典規定包括公職人員在內的所有公民和團體,都必須向稅務部門公開自己的財產和收入明細,並接受所有人的查詢。不少瑞典官員自我解嘲說,自己處在一個“赤裸地生活著”的國家。任何一個瑞典公民都有權查閱任何官員、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甚至王室成員的資產和納稅情況。

1995年10月,時任瑞典副首相薩林用公務信用卡購買了幾十克朗的朱古力,此事被一位認真的瑞典記者一直追查到銀行,並調出了薩林的全部刷卡消費記錄,指責她“挪用公款”,最終迫使其引咎辭職。

美國

美國1978年頒布了《政府官員行為道德法》,該法案1989年又被修訂為《道德改革法》,成為美國財產申報制度的藍本。該法規定財產申報的對象包括正副總統、國會議員、聯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機構的工作人員。納入範圍的人員必須在任職前報告自己及其配偶或子女的財產狀況,上任後須按月申報。
美國法律還對官員收受禮物做了明確的規定,包括政府雇員不能從外國接收超過“最低價值”的禮物。如政府雇員收到的禮物價值超過335美元,就必須申報上繳。2011年,伊利諾州州長布拉戈耶維奇意欲出賣因為歐巴馬當選總統而空出的參議員職位,結果被州議會彈劾下台,還面臨刑事指控。

新加坡

新加坡同不少北歐國家一樣,實行高薪養廉制度。“高薪”背後,更有著“嚴厲”的防腐、反腐制度。較之美歐,新加坡的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更為全面和深入。該國法律規定,上至總理、下至剛入職的普通公務員,全部納入財產申報範圍。

新加坡對公務員接受禮品、禮金、饋贈的規定十分具體。新加坡的《公務員紀律條例》中明文規定,不能接受公眾人士的禮物和款待;因公務接受的禮品必須如實報告,禮品價值超過50新元必須交公,否則將視同貪污受賄而受到嚴懲。新加坡《防止貪污法》規定,對犯有貪污罪的人除沒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外,還要處以罰金或判處5年以上7年以下的監禁。

印度

印度所有公職人員工資都打入銀行賬戶,便於財政部門掌握,包括租房、兼職在內的經濟活動也要以支票結算。
印度所有成年公民還都必須辦理個人永久賬號號碼,這組10位數的號碼會伴隨一個人一生的經濟活動。在一個賬號的約束下,印度的公務員不去申報收入是很難過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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