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採用的係數,一般按產品重量、定額耗用量、定額成本、計畫成本、加工難易程度等來確定。通常先將某種產品定為標準產品,並把它的係數定為“1”,用其他各種產品與標準產品相比,算出其他產品與標準產品的比例,作為它的係數;然後用係數乘各種產品的完工產量,算出各種產量的折合產量,再將費用或成本總額除以各種產品的折合產量之和,算得每一係數的費用或成本;最後根據各種產品折合產量乘每一係數的費用或成本,算出各種產品分配的費用或成本。
在“產品成本計算分類法”下套用係數法,將產品成本在同類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分配,實際工作中常稱“產品成本計算係數法”。
將前面的身份證號碼17位數分別乘以不同的係數。從第一位到第十七位的係數分別為:7. 9 .10 .5. 8. 4. 2. 1. 6. 3. 7. 9. 10. 5. 8. 4. 2.
成本會計中 在分類法中,按照係數分配類內各種產品成本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