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張洪建,徐銀波 著
叢 書 名:
內容簡介
沒有救濟就沒有權利。《侵權責任法法條精義與案例指導》旨在通過對侵權行為的制裁和預防,對侵權責任的明確和界定.達到保護民事權益、為被侵權人提供救濟的目的。《侵權責任法法條精義與案例指導》將“法條解析”、“以案說法”、“新舊法對比”三者相結合.在詳細分析法律條文的同時,以《侵權責任法》為新視角,對經典案例進行重新解讀,同時,輔之以關聯法規.力求取得深度釋解、比較研究和法律適用的效果。
作者簡介
張洪建,又名張新新,出生於江蘇連雲港,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供職於法律出版社法律套用分社,公開發表過《民法法典化的進程一一讀薩維尼》、《論經濟法的可訴性》等論文多篇,編著有《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指導案例與審判依據》、《醫療損害賠償指導案例與審判依據》、《房地產開發指導案例與審判依據》等法律實務圖書。
秉持“與作者攜手,打造第一流法律圖書,以饗讀者”的出版理念,2009年度工作期間策劃、出版法律圖書50餘部。
徐銀波,安徽東至人,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碩士,長期專注於侵權責任法的理論研究,曾公開發表過《論侵權責任法的創權功能》、《侵權責任法功能初探》、《關於侵權責任法立法的若干思考》、《關於手機“垃圾信息”侵權責任研究》等多篇論文,著有《侵權法的再生一一從近代侵權行為法到現代侵權責任法》(正在出版)。
·查看全部>>
目錄
前言
序一:關於《侵權責任法》的先進理念及立法精神劉
序二:《侵權責任法》——公民的“私權衛士”塗
《侵權責任法》新舊條文對比表
第一章 《侵權責任法》一般規定
第一條[立法目的]
[法條精義]《侵權責任法》的基本概念、目的與功能
[精選案例1]公園遊玩遭搶劫,遊客怒訴公園
[精選案例2]有線電視台插播廣告行為侵犯用戶“正常收視權”糾紛案
第二條[保護範圍]
[法條精義]《侵權責任法》保護民事權利和合法的民事利益
[精選案例3]批評性新聞報導:是否侵害了名譽權
[精選案例4]公民的榮譽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侵權法律後果]
[法條精義]侵權責任的權利主張者與責任承擔者
[精選案例5]人身損害賠償中的侵權責任承擔
[精選案例6]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案:
第四條[責任聚合]
[法條精義]侵權責任優先承擔
[精選案例7]人身損害賠償是否適用“刑先民後
第五條[特別法優先適用]
[法條精義]《侵權責任法》與其他法律的關係
[精選案例8]何仕秀訴鄧大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案
第二章 責任構成和責任方式
第六條[過錯責任和過錯推定]
[法條精義]過錯責任和過錯推定責任的構成要件
[精選案例9]盜用他人電話密碼在單位的電話上打國際長途,單位有無過錯案
[精選案例10]窗玻璃墜落致人受傷案
第七條[無過錯責任]
[法條精義]無過錯責任的構成要件與法律特徵
[精選案例1l]梅林公司訴稀土公司魚塘二次污染賠償糾紛案
[精選案例12]產品缺陷與不正當使用行為競合造成損害分擔責任案
第八條[簡單的共同侵權行為]
[法條精義](簡單的)共同侵權行為的法律特徵和構成要件
[精選案例13]陳某某、周某某共同侵權案
第九條[複雜的共同侵權行為、教唆、幫助]
[法條精義]教唆侵權、幫助侵權(複雜的共同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及責任承擔
[精選案例14]教唆兒童侵權,後果自己承擔
[精選案例15]父親隱瞞兒子精神病史,兒子發病殺妻賠償責任承擔糾紛案
第十條[共同危險行為]
[法條精義]共同危險行為的構成要件和責任承擔
[精選案例16]魯某某、李某某等人高樓扔磚致人死亡案
(兼論共同危險行為制度的積極意義)
第十一條[無意思聯絡的數人侵權責任的分擔(一)]
第十二條[無意思聯絡的數人侵權責任的分擔(二)]
[法條精義]無意思聯絡的數人侵權行為的責任構成和責任承擔
[精選案例17]建房幫工中因拖拉機撞塌大門斗框被砸傷賠償糾紛案
第十三條[連帶責任的外部承擔]
第十四條[連帶責任的內部分擔]
[法條精義]連帶責任的外部承擔規則和內部分擔規則
[精選案例18]因曬棉被拉塌花護欄致人傷害案
第十五條[侵權責任方式]
[法條精義]八種侵權責任承擔方式的內涵及構成要件
第十六條[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範圍]
[法條精義]人身損害賠償範圍與計算標準
[精選案例19]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賠償費用的確定因素
第十七條[統一死亡賠償金數額]
[法條精義]“同命同價”,確定統一死亡賠償金
第十八條[被侵權人主體資格消滅的損害賠償權利人]
[法條精義]被侵權人死亡(自然人)、消滅(企業、公司等組織體)的情形下的損害賠償權利人
[精選案例20]秦某等訴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及死者遺腹子撫養費賠償案
第十九條[財產損失的計算標準]
[法條精義]財產損失的種類和計算標準
[精選案例21]交通事故造成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賠償糾紛案
第二十條[人身權益受侵害的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法條精義]因人身權益受損間接造成財產損失的損害賠償標準
[精選案例22]病人吃藥後不良反應訴製藥廠損害賠償案
第二十一條[退出侵害責任]
[法條精義]被侵權人的退出侵害請求權
第二十二條[精神損害賠償]
[法條精義]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和賠償數額
[精選案例23]婚慶服務問題迭出,可否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精選案例24]擅挖村民祖墳房產公司賠償精神損失18萬
第二十三條[見義勇為]
[法條精義]見義勇為者民事權益損害的救濟
[精選案例25]阻止他人店鋪被砸,受傷可否向店主索賠?
第二十四條[公平分擔損失]
[法條精義]公平分擔損失的要件和分擔標準
[精選案例26]幫工意外受到身體傷害賠償案
[精選案例27]父因子制止他人財產遭受侵害被刺身亡致家庭生活困難訴受益人補償案
第二十五條[損害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
[法條精義]一次性支付與分期支付的注意事項
第三章 不承擔責任和減輕責任的情形
第二十六條[混合過錯]
[法條精義]過失相抵規則:被侵權人存在過錯,侵權人可以減輕責任
[精選案例28]學生出走家長訴學校賠償糾紛案
第二十七條[受害人自己負責]
[法條精義]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行為人免除責任
[精選案例29]食用有毒物草烏成植物人案
第二十八條[第三人侵權]
[法條精義]第三人侵權的責任分擔規則
……
第四章 關於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五章 產品責任
第六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七章 醫療損害責任
第八章 環境污染責任
第九章 高度危險責任
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十一章 物件損害責任
第十二章 附錄
附錄
·收起全部<<
前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頒布之前,我國雖然不存在形式侵權責任法,但是存在實質侵權責任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修改了此前的諸多規則,增加諸多新規則。這些“新規則”無疑至關重要,作者在本書正文之前即對此問題予以總結。 一、修改的規則 (一)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模糊的將侵權責任保護範圍界定為“人身、財產”,並未明確其究竟為“人身權、財產權”抑或“人身權益、財產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明確將侵權責任法保護範圍界定為“民事權益”(包括“民事權利”和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利益)。
(二)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修改稿)》第一百七十條規定,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人為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教唆、幫助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人為共同侵權人,應當承擔主要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九條則統一規定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責任: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