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張新寶,1962年3月生,湖北省公安縣人,1984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86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民商法學);1997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法學博士學位(民商法學)。1986年至2002年,就職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歷任助理編輯、編輯、副編審、編審(研究員)、法學研究雜誌社社長、法學研究所和政治學研究所圖書館館長。2002年5月調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工作,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和秘書長。曾先後到美國錫拉秋茲大學法學院、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丹麥人權研究所、德國奧斯納布呂克大學私法與國際法比較研究所留學或訪問研究。2002年被中國法學會評選為“第三屆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主要著作有:《中國侵權行為法》(1995年第一版,1998年第二版)、《名譽權的法律保護》(1997年版)、《隱私權的法律保護》(1997年第一版,2004年第二版)、《歐洲比較侵權行為法》(譯著,上、下卷,2001年版)和《網際網路上的侵權問題研究》(2003年版)。
目錄
緒 論 侵權責任法的歷史、現狀與發展
總論 侵權責任法的一般問題
第一章 侵權、侵權行為與侵權的民事責任概述
第一節 侵權:受到侵害的權利與利益
第二節 侵權行為:自己加害行為與準侵權行為
第三節 侵權的民事責任:概念、特徵與意義
第二章 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第一節 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概述
第二節 過錯責任原則
第三節 無過錯責任原則
第四節 關於嚴格責任原則
第五節 關於“公平責任原則”
第三章 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一節 一般侵權責任構成要件
第二節 加害行為
第三節 損害
第四節 因果關係
第五節 過錯
第四章 共同侵權責任及其相關問題
第一節 共同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 共同侵權行為
第三節 共同危險行為
第四節 多數賠償義務人承擔共同侵權責任的其他情況
第五章 責任競合及其相關問題
第一節 民事責任競合概述
第二節 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
第三節 侵權責任與返還不當得利責任
第四節 侵權責任與行政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
第六章 責任抗辯
第一節 侵權責任能力
第二節 正當理由(行為合法性)的抗辯
第三節 外來原因(缺乏因果關係)的抗辯
第七章 損害的分擔機制
第一節 侵權損害的分擔機制概述
第二節社會保障制度與責任分擔
第三節 強制責任保險與商業保險
分論 對自己加害行為的責任
第八章 侵害財產權的責任
第一節 侵害財產權概述
第二節 非法侵入
第三節 妨害
第四節 侵占
第五節 毀損
第九章 侵害智慧財產權的責任
第一節 侵害智慧財產權概述
第二節 侵害著作權與鄰接權
第三節 侵害專利權
第四節 侵害商標權
第五節 侵害商譽與不正當競爭
第十章 侵害人格權和人身關係的責任
第一節 侵害人格權和人身關係概述
第二節 侵害生命、身體、健康權
第三節 侵害名譽權、隱私權
第四節 侵害姓名權、肖像權
第五節 侵害人身自由權
第六節 侵害人身關係
第十一章 侵害法律保護的財產利益和人格利益的責任
第一節 侵害法律保護的財產利益
第二節 侵害法律保護的人格利益(精神利益)
第十二章 專家責任
第一節 專家責任概述
第二節 醫療事故責任和醫護人員的其他專家責任
第三節 律師侵權責任
第四節 註冊會計師侵權責任
第十三章 商業侵權責任
第一節 商業誹謗
第二節 虛假陳述與不當諮詢意見
第三節 第三人侵害契約
第四節 欺詐與脅迫
第五節 妨礙經營
第六節 竊用交易
第七節 內幕交易與操縱市場
第十四章 網上侵權的民事責任
第一節 網際網路上的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 中間服務商的中間責任
第十五章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概述
第二節 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的主要內容
第三節 經營者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
分論 準侵權行為責任與無過錯責任、推定過錯責任
第十六章 僱主責任與法人自己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僱主責任
第二節 法人的侵權責任
第十七章 監護人責任與校園事故責任
第一節 監護人責任
第二節 校園事故責任
第十八章 高度危險作業、危險物品致人損害責任
第一節 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概述
第二節 高壓電流致人損害責任
第三節 高速運載工具營運中致人損害
第四節 危險物品致人損害責任
第十九章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
第一節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概述
第二節 道路優先通行權與過錯認定
第三節 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與保險人的責任
第四節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在損害賠償中的作用
第二十章 污染環境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第一節 環境污染致人損害責任概述
第二節 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構成要件
第三節 歸責原則與免責條件
第四節 污染環境致人損害民事責任的承擔與訴訟時效
第二十一章 產品責任
第一節 產品責任概述
第二節 產品責任的構成要件與責任承擔
第三節 歸責原則、免責條件與訴訟時效
第二十二章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
第一節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概述
第二節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三節 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賠償責任
第四節 免責條件
第二十三章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執行職務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執行職務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 國家賠償的構成要件和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章 建築物等致人損害責任
第一節 建築物等致人損害概述
第二節 建築物等致人損害的構成要件和民事責任
第三節 若干免責條件和其他抗辯事由
第二十五章 土地工作物及樹木等致人損害責任
第一節 橋樑、道路以及地上工作物致人損害
第二節 樹木致人損害
第二十六章 地面施工致人損害責任
第一節 地面施工致人損害概述
第二節 地面施工致人損害的構成要件與民事責任
尾論 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二十七章 侵權的民事責任方式與損害賠償概述
第一節 侵權的民事責任方式概述
第二節 損害賠償的基本問題
第三節 影響賠償數額的若干規則
第二十八章 人身損害賠償(上):一般問題
第一節 人身損害賠償概述
第二節 死亡賠償
第三節 殘疾賠償
第二十九章 人身損害賠償(中):相關財產損失賠償
第一節 醫療費與康復費
第二節 其他相關費用的賠償
第三十章 人身損害賠償(下):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支付方式與繼續賠償請求權
第一節 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
第二節 人身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與受害人的繼續賠償請求權
第三十一章 精神損害賠償
第一節 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責任方式概述
第二節 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
第三十二章 侵權的其他民事責任方式
第一節 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險
第二節 返還財產、恢復原狀
第三節 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附錄
關鍵字索引
主要參考文獻
法律、行政法規與司法解釋索引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