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第一章首先將環境權的概念納入憲法學範疇內進行界定,有意地區分了憲法意義上的環境權與部門法意義上的環境權的不同,凸顯出本題研究的憲法學意義;第二章對環境權的基本權利屬性進行論證,能進入憲法視閾研究的權利必然屬於基本權利;第三、四、五章論證在環境權具備基本權利屬性的基礎上,其權利的功能、規範效力以及救濟制度,展現了作為基本權利的環境權的完整的規範架構。
作者簡介
張震 男,中南政法學院法學學士(1999),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碩士(2002),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2009)。現任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目錄
導言
一、問題的緣起:為什麼在憲法學上研究環境權
二、文獻綜述
三、研究思路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環境權概念的憲法界定
第一節 環境權中“環境”的概念
一、法律上的環境概念
二、法律上環境概念的不同內涵
第二節 環境權的提起
一、環境權的提出
二、環境權提出的原因
第三節 從部門法意義上的環境權到憲法意義上的環境權
一、民法意義上的環境權
二、民法上環境權的意義及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