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農業局

(四)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和集體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五)負責農業資源規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參與有關部門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建設及保護和管理,指導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七)負責指導農業機械化事業,組織農機推廣套用和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佛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佛發〔2009〕13號),設立佛山市農業局,加掛中共佛山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市林業局、市漁業局、市畜牧獸醫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包括漁業、林業、畜牧業,下同)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農業和農村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農業綜合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農村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檢查監督、綜合協調,提出農村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提出處理農村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原則和措施,指導推進統籌城鄉發展綜合改革工作,綜合協調市直涉農部門的有關工作。
(三)擬訂農業產業政策,指導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四)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和集體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五)負責農業資源規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參與有關部門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建設及保護和管理,指導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措施,培育和引導發展農業龍頭企業,參與擬訂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發布農業生產、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
(七)負責指導農業機械化事業,組織農機推廣套用和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
(八)擬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現代農業基地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農業技術推廣獎的評獎及推薦。參與組織農業的會展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九)參與擬訂農業有關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農業有關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管。
(十)負責畜禽、水產、農作物、林木等種子、種苗的管理和獸醫醫政、獸藥藥政、林政、漁政海監及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參與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苗木)、農藥、肥料、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及進口登記和執法監督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動、植物防疫和檢疫工作,組織對動、植物疫情的監測、控制和疫病的撲滅工作。
(十二)參與、組織農業防災救災、應急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十三)擬訂造林綠化規劃,組織、指導造林綠化、義務植樹等工作。
(十四)負責扶貧開發和指導革命老區建設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市農業局行政編制60名(含派駐紀檢組、監察室1名,市動物防疫監督所6名,市林業執法監督所6名)、執法專項編制6名(含省漁政總隊佛山支隊4名)。其中: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副主任)5名,總畜牧獸醫師1名;市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1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業局設11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掛審批服務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和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局財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及法制工作;協調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協調行政審批工作。

綜合科

負責局的綜合性材料、綜合性重要會議、領導講話等材料的起草;負責“三農”工作動態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綜合工作;負責局發檔案的審核把關;負責經濟分析、《佛山農業簡訊》的編寫。

農村改革科

綜合協調市直涉農部門的有關工作;協調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負責起草市委、市政府指導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重要檔案;組織開展農村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提出處理農村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原則和措施,並進行檢查監督。

科教與信息科

負責農業科教、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科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環保的綜合協調;指導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規劃和建設;負責農產品市場信息管理和農業展覽工作;依法管理農業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申報工作;負責農村信息化建設和局機關計算機網路和農業信息網站建設和維護。

農業科

(掛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指導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生產管理;承擔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種子種苗、化肥、農藥管理和農作物檢疫防疫工作、農業外事外經工作和指導、協調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建設;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管護;負責農業機械化管理工作。

林業科

(掛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林業發展和保護規劃;負責森林資源管理和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建設;負責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工作;負責國有林場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造林綠化、義務植樹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漁業科

負責漁業行業的行政管理和漁業執法的指導協調工作;承擔漁業發展政策和水域灘涂等漁業資源利用規劃的擬訂和執行,指導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品質改善、漁業產業化和可持續發展,漁業經濟運行監測和經濟分析,水產品質量安全和水產種苗行業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畜牧獸醫科

(掛市飼料工業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牌子)
負責畜牧獸醫行業的行政管理和農產品質量監管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畜牧業發展政策規劃的擬訂和執行、畜牧業經濟信息分析,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種畜禽、飼料、奶站管理,畜禽產品質量監測、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管理等工作。

經營管理科

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勞動工資、計畫生育、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參與指導農、林、牧、漁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

扶貧開發辦公室

(掛市老區建設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牌子)
擬訂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和指導革命老區建設工作;協調組織市直和中央、省駐禪單位定點扶貧工作;承擔市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擬訂農業綜合開發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區、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和開展相關培訓工作;協助財政部門做好項目財政有償投資回收工作。

直屬單位

省漁政總隊佛山支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漁業船舶檢驗局佛山分局)(正科級)
負責漁政管理和漁業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漁港監督和漁業船舶監督、檢驗工作,實施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和捕撈行業監管,漁業安全生產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的執法監督等工作。

動物防疫監督所

負責《動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的執法工作;承擔獸醫行業日常管理,動物疫病監測、控制和撲滅,動物防疫檢疫執法監督等工作。

林業執法監督所

行使國家《森林法》及其配套法規所賦予的執法監督職能;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相關案件的查處、複議;負責查處盜伐、非法採伐林木或珍貴樹木,非法經營林木種子、苗木、野生保護動植物等行為。

單位地址

地址:嶺南大道原大福路14號政府大院11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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