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行安

1948年4月生,湖北房縣人,中共黨員,大專文化,房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政工師。他在部隊工作時,年年受到嘉獎;轉業到國家核工業部某廠期間,因工作成績突出,曾榮立三等功。

基本信息

1985年10月從事檢察工作後,他把全部身心傾注在檢察事業上,好學深思,刻苦鑽研檢察業務,很快成長為反貪戰線上的辦案能手。他忠於職守,嫉惡如仇,嚴格執法,秉公辦案,在反腐敗鬥爭中作出了突出的貢獻。1986年初,他主動接受了追捕一名重大經濟案犯的任務,他和助手根據獲取的蛛絲馬跡連續跟蹤追擊101天,輾轉南北數省。歷盡千辛萬苦,行程1.5萬餘公里,終於在北方重鎮海拉爾市將案犯擒獲.圓滿完成了任務,被原鄖陽檢察分院通報表揚。1995年,他擔任反貪局長,帶領幹警,僅兩年的時間,就立案查辦各類經濟犯罪案件40餘件,其中涉及科(局)級領導幹部罪案10餘件,逮捕犯罪分子20餘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00餘萬元。他本人年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榮立三等功1次、二等功兩次,1992年被湖北省檢察院評為全省檢察系統先進個人,1997年4月被省檢察院評為全省優秀檢察官,1997年11月被中共十堰市政法委員會評為全市政法戰線十名先進個人之~,並參加形象工程英模事跡報告團在全市巡迴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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