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壽

何金壽

何金壽同治元年(1862年)進士考試中,他名列一甲第二名,即俗稱的“榜眼”,被授以翰林院編修。後出督河南學政,官侍御。何金壽為官正直、公正、不偏私,“直聲震朝野”。光緒六年(1880年),何金壽被任命為揚州知府。在揚州任上,他事必躬親,勤政愛民,直至以身殉職。

人物生平

蘭草蘭草
何金壽同治元年(1862年)進士考試中,他名列一甲第二名,即俗稱的“榜眼”,被授以翰林院編修。後出督河南學政,官侍御。何金壽為官正直、公正、不偏私,“直聲震朝野”。光緒六年(1880年),何金壽被任命為揚州知府。在揚州任上,他事必躬親,勤政愛民,直至以身殉職。此幅作品為1879年作。

人物事跡

何金壽初到揚州,正值災荒之時,農業歉收。他便從官府錢庫中借出錢款,用以賑濟撫恤災民,並創立了典質之法。這種典質之法,就是準許災民將耕牛作為抵押,換取一定數目的錢款來購買糧食,以度過災荒。當時,何金壽共用這種方法收典耕牛400餘頭。到了第二年春天,他不取分毫利息,讓農民用同樣數目的錢款將耕牛贖回,使農民得以及時播種。
後來,揚州城內有一處名叫“同益典”的典當行毀於火災,在此典當東西的市民個個人心惶惶,一時議論四起。原來,這個典當行的主人是合肥的張某,他和軍機大臣李鴻章是親戚,聲勢煊赫,人們擔心他對火災中損失的東西會不予賠償。何金壽得到訊息後,親自前往勘察,將詳情據實報給上級官府。經何金壽勘察發現,火災是由同益典的員工自己不慎引起的,因此應該責成典當行按照所當物品的半價向入當的百姓賠償,不得抵賴、剋扣。上級官府見何金壽上報的情況有實有據,便批准了他對典當行提出向百姓半價賠償的要求。揚州城的百姓聽說此事之後,齊聲稱讚何金壽是“不畏強梁、主持公道”的好太守。
1882年夏天,揚州又一次發生特大旱災,何金壽想盡各種方法來幫助緩解旱情,與百姓共同抗災。為了求雨,何金壽甚至按照民間傳說中的求雨之法,穿著官服,打著赤腳,頂著七月似火的驕陽,一次次到各地的農田內向上蒼禱告。後來,何金壽終因氣溫過高、勞累過度而中暑,不久便在任所中去世。
何金壽臨終之時,特別關照身邊的人,不要接受任何商人一分錢的“賻贈”(贈送錢財幫助別人辦理喪事)。但作為一個清正廉潔的官員,何金壽除了家中的半壁圖書外,身無長物,根本沒有積蓄,因此不可能按習俗將他送歸故里安葬。於是,他的朋友們和揚州城的百姓一道,將他葬在了揚州郊外。
據說,何金壽下葬的那天,揚州城下了很大的雨。那究竟是上蒼因為何金壽的誠心所動,而降下緩解旱情的甘霖?還是被何金壽忠於職守、為民獻身的精神所感,老天潸然而下的淚水?揚州的老百姓認為,這兩者兼而有之。
後來,總督左宗棠等人將何金壽的事跡向光緒皇帝做了稟報,稱讚他具有“古循吏風”。內閣大學士黃體芳為何金壽所作的一副輓聯,則生動、準確地描繪出一個廉潔奉公、兩袖清風的清官形象:
廉吏可為乎?只留半壁圖書,與兩袖清風,分貽兒輩
老夫既耄矣,剩有病女涕淚,隨大江流水,灑到君前
歷史上,何金壽除了是一位清官,還是一位風流雅士。正象《清史稿》中介紹,“何金壽公餘,從事筆墨,偶寫竹石,豪縱奔放,不可一也。工詩文,善書畫。”在民族英雄岳飛家鄉河南湯陰的岳飛廟,懸掛在正殿“乃武乃文”橫匾兩旁的一對楹聯,就是由何金壽所書:
人生自古誰無死
第一功名不愛錢
這副楹聯,不僅書法佳,而且內容更好。

人物評價

北京大學中文系博士生導師謝冕教授曾專門著文稱讚道:“岳飛一生的行狀,他留給後世人們的巨大而豐富的精神遺產,也就統統包括在這明白簡單的一幅楹聯之中。集這幅楹聯的翰林院編修(何金壽)很謙虛,也很聰明,他不用自己的話,而是引用了兩位前賢的名言,以顯示異代同符的孤忠大節。……其實他是深深地認識岳飛、了解岳飛的。”
的確,何金壽與岳飛有著同樣的浩然正氣、至忠至誠,有著同樣的崇高人格、高尚情操,他們的心靈是相通的。何金壽的這副楹聯,上聯集文天祥的詩句,下聯集楊繼盛的名言,既可以說是何金壽為岳飛所撰,也完全可以看作是為他自己所撰,是他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人生寫照。何金壽不就是這樣一位值得後人景仰尊敬、讚譽懷念的好官廉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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