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輯屏

何輯屏(1897~1975),廣州番禺人。 1951年何受到錯誤處理,1978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重新審理,撤銷了原判,確認他“為解放廣州做了有益的工作”,“應屬起義投誠人員”。 1985年廣州軍區給其補發了“起義人員證明書”。

何輯屏(1897~1975),廣州番禺人。三四十年代,先後擔任過廣東省商會聯合會主席、廣州市商會理事長、廣州市參議員、國大代表、國民黨廣州市黨部監察委員等職。廣州解放前夕,他受中共華南分局的教育,為維護廣州治安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1951年何受到錯誤處理,1978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重新審理,撤銷了原判,確認他“為解放廣州做了有益的工作”,“應屬起義投誠人員”。1985年廣州軍區給其補發了“起義人員證明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