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華錦

何華錦(1922-1965),壯族,籍貫 ,廣西橫縣蓮塘鄉龍田村。1947年1月參加革命工作,5月參加中國共產黨,1948年底,十九團主力回師橫縣後任蓮聖區委副書記、書記,橫縣縣委候補委員。1955年8月任橫縣縣長、縣委常委。1979年3月,橫縣縣委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改正錯劃右派分子帽子的指示,對何華錦的問題重新審議,作出《關於改正何華錦右派案件的報告》,經區黨委組織部批准後恢復何華錦的政治名謄,恢復黨籍,承認原來職務,補開追悼會,對親屬按政策規定給予撫恤。

基本信息

簡介

何華錦1939年至1940年在橫縣中學讀書,以後在福龍鄉中心校和本村國小當教師。1947年1月組織本村民眾,同年5月參加中國共產黨,9月率領民眾參加橫縣起義。後任粵桂邊區人民解放軍十九團連指導員,隨團主力遠征十萬大山。1950年後任橫縣公安局秘書、副局長,邕寧專區和桂西壯族自治區公安處副科長、科長。在反右派鬥爭中,何華錦被批判鬥爭。1958年10月1日經區黨委整風領導小組批准劃為右派分子開除黨籍,撤銷原職務,另行分配待遇較低的工作。在定何華錦為右派分子的決定中,說他:“誣衊和攻擊黨的領導,鬧分裂,與黨分庭抗禮,到處散布黨委包辦一切,人委有職無權,歪曲和攻擊黨的幹部政策,企圖取消幹部‘德才’標準”等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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