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沛謙

[1]他於1983年在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以及於1985年在劍橋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 他於一九八四年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得大律師資格,並於2000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他於2003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並自2006年起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何沛謙(1960年-),香港特區政府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紀律研訊主席委員會委員、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管治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律師公會的資深大律師。[1]他於1983年在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以及於1985年在劍橋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他於一九八四年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得大律師資格,並於2000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他於2003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並自2006年起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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