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歷
1986.09—1990.07 在上海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系法學專業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0.08—1992.02 在江西省南昌市工商局幹部培訓科工作。
1992.02—1993.02 在江西省南昌市安義縣扶貧,並於1993年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取得律師執業資格。
1993.02—1997.09 在江西省南昌市工商局辦公室工作,任黨組秘書、團委書記,1994年通過全國經濟師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師資格。
1997.09—2001.04 在江西省南昌市工商局法制處工作,任副處長兼團委書記(其間1997年9月至2001年6月,在華中師範大學攻讀碩士研究生,獲法學碩士學位,專業研究方向是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
2001.04—2004.09 在江西省南昌市青雲譜區工商局工作,任黨組成員、副局長,區個體私營經濟協會會長,區工商聯副會長等職。
2004.09-2007.06 在華中師範大學脫產攻讀博士研究生獲法學博士學位(專業研究方向是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行政執法)。
2007.06—2008.12 在江西省南昌市青雲譜區工商局工作,任黨組成員、副局長,區個體私營經濟協會會長,區政協委員等職。
2008.12—2009.08 在四川省巴中市委辦公室工作,任市委辦副主任。
2009.08—2011.11 在四川省平昌縣人民政府工作,任四川省巴中市委辦副主任、平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其間2009.09---2011.09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攻讀行政法博士後)。
2011.11--2012.03 任四川省巴中市委辦副主任、市政協委員。
2012.03--2016.11任江西省吉安市委黨史辦主任(其間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借調省委組織部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綜合組工作)。
2016.11――任吉安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19.01,吉安市政府辦公室黨組副書記職務;
2019.01,任吉安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28日,何新春同志任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免去其市政府辦公室黨組副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