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學刑事偵查學院教授
1958年生,女,漢族,重慶人,西南政法大學刑事偵查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司法精神醫學家。
1983年畢業於重慶醫科大學,獲醫學學士,分配至現單位任教。2002年獲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司法精神醫學教學,科研和鑑定工作二十餘年,同時研究醫事法和犯罪心理學,並承擔與之相關的一些教學工作。
1985年和1990年分別在華西醫科大學精神科和北京安定醫院司法鑑定科進修學習,總計兩年余。
1997年被中加文化交流項目選中,赴加拿大做訪問學者。發表相關論文四十餘篇,參加過《司法精神病學》和《司法鑑定學》兩部教材的編寫工作。最新著作《重構司法精神醫學評定(法律能力與精神損傷的鑑定)》
2005年12月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規劃基金的研究項目(05JAZH019),為課題負責人。
2008年4月完成40餘萬字的個人專著,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書名為《重構司法精神醫學——法律能力與精神損傷的鑑定》,該書被法學界的一些著名人士譽為是國內第一本反映司法精神病學全面改革的好書在全國率先提出司法精神醫學鑑定主體是法官,是目前我國第一部系統對司法精神醫學標準評定做出闡述的書。
2008年4月由司法精神病學界推薦,被法務部指定為全國司法鑑定教育培訓系列教材的撰稿人之一,負責編寫《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實務》一書中的精神疾病鑑定與法律關係一章,稿件已獲通過,此書2009年將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2006年負責鑑定的一個民事案件轟動全國,曾受到中央電視台和津京報記者的專訪,並於同年10月14日在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說法》節目中播出。2006年12月中旬就當年最熱門的案件邱興華一案接受過民主與法制時報的專訪,同年12月25日該報對所採訪的內容在“精神病司法鑑定之惑”一文中作了大量報導。2007年就精神衛生法方面的相關內容,該報再次對何恬老師進行了採訪和報導。
2007年11月在廣州召開的第10屆全國司法精神病學學術會議上,何恬教授提出了刑事責任能力評定的主體應該是法官,非鑑定醫生的新觀點,並主張鑑定人應只就精神疾病的診斷和辨認能力或控制能力的問題發表醫學方面的意見,這一學術觀點得到司法精神醫學界的認同,依據是新出台的«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執業規定(草案)»中的第10條,見«中國司法鑑定»雜誌2008年第6期第32頁 2007年底受法務部領導的委託,以專家的名義寫了一份論司法精神病學改革的建議書,由法務部霍憲丹局長轉至全國人大負責該議題研究的小組。
2008年和2009年兩次參加四川和重慶重特大案件的專家分析討論會,為法務部門偵破和處理案件提供了有價值的意見。2007年和2009年分別以重慶市資深專家的身份,參與兩起重大行政案件的處理(其中一起案件受到重慶市公安局局領導的高度重視)。
2011年4月24日,何恬教授接受鳳凰衛視《文濤拍案》欄目採訪,解讀精神疾病鑑定的相關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