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76年12月——1985年07月,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隊服役;1985年07月——1985年10月,轉業待安置;
1985年10月——1999年02月,在內江市委宣傳部工作,先後任幹部處副處長,幹部科科長,教衛體科科長,辦公室主任、教衛體科科長;
1999年02月——2005年03月,任內江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2005年03月——2005年04月,任內江市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書記、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2005年04月——2017年04月,任內江市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
2017年04月,為內江市殘聯幹部(保留正縣級職級和待遇)。
2017年06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2017年11月,進行了立案審查。
人物事件
接受審查
2017年6月,內江市殘疾人聯合會原黨組書記、理事長何思偉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雙開”
2017年11月20日,據四川省紀委網站訊息,日前,經內江市委批准,市紀委對市殘聯原黨組書記、理事長何思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何思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遊;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收受紅包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私設“小金庫”並私分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夥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犯罪。
何思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何思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