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彤[原台灣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何彤 (1892—1972) 字葵明,廣東省順德縣大良清輝園人。保定陸軍官學校畢業,曾任粵車第三師參謀長(軍銜至中將)兩廣緝私局局長,汕頭市長,廣州市長,到台後任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父親是前清舉人,何幼承父教,勤讀經書。

簡介

清末廢科舉,何考進廣東陸軍國小,1909年考入廣東陸軍第四中學。後曾在上海參加辛亥革命。1912年考入保定軍校第一期步兵科。畢業後,被分配在北洋政府部隊任下級軍官。旋以奔父喪南歸,投於粵軍。

生平

1920年11月,孫中山整編粵軍,何彤任粵軍第三師(師長魏邦平)第12統領部幫統。

1922年春,第12統改為第12團,任團長。

1923年8月,兼代師參謀長。

1924年,任第三師第六旅旅長。此時,鄧龍光、李漢魂等都是他部下。由於何和藹可親,頗得僚屬敬愛。

1924年冬,第三師被蔣介石繳械。何彤與李濟深同學,感情素好,1926年,當李由第一師擴編為國民黨革命軍第四軍軍長時,被任命為該軍司令部副官長。

1927年春,李濟深為了整頓和加強廣東地方武裝力量,於廣州市大沙頭舉辦“廣東地方武裝團體訓練員養成所”,李自任所長(掛名),何任教育長,負該所全權實際責任,當時定八個月畢業。但是年11月李濟深受汪精衛之騙去滬離粵,張發奎竊取廣東軍政大權。何彤見時局紛亂,棄職逃避。1928年春,李濟深回主粵政,何續任該所教育長辦至畢業。同時,李濟深發起組成“廣東地方警衛隊編練委員會”,以伍觀淇為主任委員,陳銘樞、陳濟棠、徐景唐、何彤等為委員,何兼任編練科科長,負責該會主要任務。辦理編練各縣地方警衛隊。

1929年春,李被蔣介石扣留於湯山後,廣東軍政大權被陳濟棠取而代之。何下野,在廣州、香港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達兩三年之久。1932年,陳濟棠把廣東劃分四個綏靖區,以第二軍軍長香翰屏兼任中區綏靖委員,陳、香共商參謀長人選,以何為最適宜,何遂被任命為中區綏靖公署參謀長。

1933年,香、陳鬧意見,香獲準辭去軍長,仍保留綏靖委員,香藉口養病,職務交由何代理。

1936年夏,陳濟棠下野,余漢謀任第四路軍總司令,李漢魂當第155師師長,何得李的保薦,任該師第465旅旅長,未幾調任該師副師長。1938年春,該師奉命調赴淞滬參加對日抗戰,何的哮喘病嚴重發作,不宜隨隊北上。出任汕頭市市長。

1939年1月,李漢魂當廣東省政府主席,何調任廣東省政府民政廳廳長。後兼第七戰區糧食管理處中將處長。

1940年,粵省府派民政廳長何彤兼任淪陷之廣州市市長, 1945年日本投降, 9月陳策為廣州市市長,何彤免兼廣州市長。

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李漢魂被免廣東省主席,何彤也照例辭廳長職。不久何又被省主席羅卓英任命為廣東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兼區保全司令。

1947年夏,廣東省第一屆省參議會競選區副議長,何當選副議長。

1949年廣東解放前夕,他還受命為廣州清剿區司令。1952年退役。1972年7月22日在台北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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