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何奇,1975年4月應徵入伍;3年後退伍,在陝西省山陽縣漫川電站待業;1985年調入山陽縣公安局漫川派出所;1990年9月調入山陽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工作。自從1992年7月被任命為城郊派出所副所長後,他的路走得越來越順當。先被任命為所長,1995年,又被任命為城郊區委副書記兼派出所所長。1997年8月,他當上了城關鎮黨委副書記兼城關派出所所長。到2000年6月,他被任命為山陽縣公安局副局長兼城關派出所所長。綽號“木匠”,涉嫌罪名有7項。
涉嫌罪名
1.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2.組織賣淫罪 3.非法拘禁罪 4.敲詐勒索罪 5.妨害作證罪 6.挪用公款罪 7.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
2007年1月29日,上午8時30分,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掛牌督辦的山陽縣公安局原副局長何奇等14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在商洛市影劇院公開審理。據介紹,該犯罪組織自1998年以來,瘋狂作案50起,非法斂財160多萬元,受害者有政法幹警、國家幹部、私營企業主、農民等26人。經商洛市商州區法院7天的審理,2月4日上午一審宣判,何奇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3名同案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1-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