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案發前,作為國內首家江豚保護組織,“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的副會長何大明,被外界稱為“江豚奶爸”,因其以漁民身份轉做江豚守護而被媒體廣泛報導。
2013年9月30日,江豚保護協會爆發內訌,何大明與會長徐亞平分道揚鑣,並帶著8人出走,後註冊成立洞庭湖水上清潔服務隊,從事護豚工作。
2014年3月初,有漁民報案稱被何大明和李勁松“敲詐勒索”,不過時間是4個月前。正因為此,一些志願者懷疑李勁松是被江豚保護協會會長徐亞平構陷,報復李勁松與何大明另立門戶 。
涉嫌敲詐
2014年3月22日,何大明的好友、江豚保護協會隊員李勁松因涉嫌敲詐勒索漁民1萬元被岳陽縣公安局拘留。7月24日,岳陽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李勁松有期徒刑5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彼時,何大明作為主犯在逃,並被岳陽警方列為網上追逃對象 。
刑滿釋放
在法庭上,公訴機關陳述了李勁松敲詐勒索漁民的過程。
公訴人稱,去年10月14日凌晨,漁民何黃林夫婦在東洞庭湖水域違法使用電網捕魚,被“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副會長何大明和協會巡邏隊員李勁松等人發現,便托人講情。何大明等人未將此事報送岳陽縣漁政局。
何黃林當日請何大明、李勁松等人吃飯。李勁松要求何黃林出1萬元,兩人曾討價還價。兩天后,何黃林向李勁松支付現金1萬元。李悄悄從中扣除2000元後,將8000元給了何大明。何大明將其中2000元給了李勁松,剩餘的6000元自己收下。
今年3月,接到舉報後,岳陽警方將李勁松抓獲歸案。當月,何大明逃離岳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