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經歷
何塞·華金·普列托·比亞爾,1786年8月20日出生於西班牙帝國智利都督轄區(今智利)的康塞普西翁,他是西班牙移民後裔,其父何塞·馬里亞·普列托·索托馬約爾(1744年~1817年)是邊境衛戍部隊的團長,曾官至提督,母親是瑪麗亞·德爾·卡門·比亞爾(1755年~1791年)。
何塞·華金·普列托早年在康塞普西翁城的神學院學習,1805年普列托前往駐守在康塞普西翁的民兵部隊服役,他加入了騎兵團,開始了從軍生涯,當年獲得中尉軍銜。1806年普列托參加殖民當局組建的運征隊,並跟隨遠征隊前往安第斯山南部探險,試圖開闢出一條新的連線康塞普西翁城至拉普拉塔總督轄區的道路,經過長期的艱苦跋涉,終於抵達拉普拉塔總督轄區首府布宜諾斯艾利斯,在布宜諾斯艾利斯停留期間,普列托目睹了拉普拉塔人民抵抗英國侵略的鬥爭(英國軍隊曾在1806年和1807年兩次入侵布宜諾斯艾利斯),當地居民在抵抗英軍入侵時不依靠西班牙殖民當局、自行組織武裝力量抵抗侵略者,這對普列托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他在返回康塞普西翁後,內心逐漸萌發了擺脫西班牙殖民統治、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1809年,普列托成為康塞普西翁城的民兵首領。
獨立戰爭
1810年,普列托遵循父親的意願,投入到智利獨立運動當中,他加入了貝爾納多·奧希金斯·里克爾梅領導的愛國軍,並成為了一名軍需官,普列托曾積極調解何塞·米格爾·卡雷拉和貝爾納多·奧希金斯·里克爾梅兩位獨立運動領袖之間的矛盾,1813年3月他獲得騎兵上尉軍銜, 當年5月參加聖卡洛斯戰役,8月普列托發動吉利威戰役和考克內斯戰役,他在戰鬥中採取了游擊戰術,率領100餘名愛國軍士兵襲擊數倍於己的西班牙保王黨軍隊,均獲得了勝利。1814年7月,普列托前往智利北部為愛國軍招募士兵,以應對保王黨軍官馬里亞諾·奧索里奧的進攻。
1814年10月1日~2日蘭卡瓜戰役後,愛國軍遭受嚴重損失,被迫進行戰略轉移,普列托先是率軍前往拉普拉塔聯合省(阿根廷)的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後前往庫約地區的門多薩(位於今阿根廷門多薩省),在門多薩,普列托轉入解放者何塞·弗朗西斯科·德·聖馬丁·馬托拉斯的麾下,並在1814年~1816年參與安第斯軍的組建訓練工作,獲得炮兵中校軍銜,還與流亡的智利獨立運動領袖貝爾納多·奧希金斯(此時擔任安第斯軍副司令)會面。
1817年1月,聖馬丁和奧希金斯率領安第斯軍進軍智利,普列托作為安第斯軍的重要指揮官,負責行軍途中的後勤保障工作,由於他出色的後方工作,確保了愛國軍在2月12日查卡布科戰役的勝利,戰役結束後,愛國軍成功進軍聖地亞哥,智利獲得解放;1817年底,普列托被執政官奧希金斯任命為智利陸軍總參謀長兼聖地亞哥城衛戍部隊司令,1818年3月~4月,普列托為參加坎查拉亞達平原會戰和邁普戰役的愛國軍訓練後備役部隊,後來他為何塞·德·聖馬丁解放秘魯提供資金和軍事支持,還參與了圍剿殘餘保王黨勢力的軍事行動,1821年10月,普列托帶領政府軍,發動維加斯薩爾迪維斯戰役,打敗了保王黨人比森特·貝納維德斯領導的軍隊,這使他在軍隊內部獲得了極大的威望。
從政經歷
普列托支持奧希金斯的政治思想,主張建立一個強大的中央集權制國家,他對奧希金斯本人極度忠誠,普列托在與奧希金斯的意見產生分歧或認為奧希金斯的政令不合理時,往往選擇溫和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或不執行命令,並勸奧希金斯收回命令,而不是公開表示反對,普列托的這種忠誠得到了奧希金斯的認可,1822年7月23日~10月30日,普列托作為制憲會議成員參與當年新憲法(智利1822年憲法)的制定和後續完善工作,1822年10月31日~1823年1月22日擔任眾議院副議長,1823年1月~3月在國務委員會任職。1822年11月~1823年2月底,普列托多次奉命帶領政府軍鎮壓拉蒙·弗萊雷·塞拉諾等人發動的叛亂,保衛奧希金斯政府,3月,普列托因在一次前往南方平叛的路上得知奧希金斯主動辭職(1823年2月28日辭職)的訊息,被迫放棄同叛軍的作戰計畫。
普列托在1823年8月12日~12月31日擔任眾議員,同時他還作為制憲會議成員參與當年新憲法(智利1823年憲法)的制定工作,1824年1月3日~7月21日擔任參議員,普列托在1824年10月舉行的議會選舉中當選為眾議員,1824年11月10日~1825年5月11日正式擔任眾議員職務,在眾議院的國民議會財務委員會任職;普列托1828年1月再次當選為眾議員,1828年2月25日~8月7日他擔任眾議員職務並作為制憲會議成員參加當年舉行的制憲會議,參與當年新憲法(智利1828年憲法)的制定工作,1828年4月25日~5月28日擔任眾議院副議長,1828年8月7日~1829年1月31日擔任參議員,1828年8月7日~10月1日擔任參議院副議長。
普列托1827年獲得少將軍銜,1828年起擔任南部地區軍隊的總指揮官,駐守康塞普西翁,並獲得了上將軍銜,1830年~1831年擔任康塞普西翁省行政長官。
總統生涯
內戰上台
1829年5月~6月,智利舉行議會、總統和副總統的選舉,普列托參加了副總統的選舉,在選舉副總統時遇到了困難,沒有一個人獲得絕對多數選票,普列托得票占第二位,但副總統職位卻給了得票占第三位的自由派人士華金·比庫尼亞,此舉引發了保守派的不滿,保守派指責違憲,宣布選舉無效。1829年11月7日,普列托在保守黨的支持下在康塞普西翁策動起義,政府軍與起義軍於12月14日在聖地亞哥南郊奧查加維亞進行了首次激戰, 雙方不分勝負,最後簽訂契約,同意把軍隊和國家的指揮權交給拉蒙·弗萊雷·塞拉諾將軍,但保守派並未履行和約,12月24日,保守派在康塞普西翁成立了以何塞·托馬斯·奧瓦列·貝薩尼利亞為首的執政委員會,與弗萊雷控制的聖地亞哥政府形成對峙局面,1830年4月2日,普列托被執政委員會任命為陸軍總司令,當年4月17日,普列托率領2200人的保守派軍隊與弗萊雷將軍手下的1750人自由派軍隊在利爾卡伊河附近展開決戰,徹底打敗了弗萊雷的軍隊,迫使弗萊雷簽訂和約下台,內戰以保守黨的勝利宣告結束,普列托也在內戰結束後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智利陸軍總司令,掌握了對國家陸軍的控制權。
1831年3月,智利舉行總統選舉,保守派人士普列托獲得207張選票(占總票數的50%),擊敗“專賣店老闆黨(Estanquero)”候選人迭戈·波塔萊斯(獲得186張選票,占總票數的44.93%)以及保守派候選人弗朗西斯科·魯伊斯-塔格萊、安布羅西奧·阿爾杜納特·卡瓦哈爾和費爾南多·埃拉蘇里斯·馬丁內斯,成功當選為新一任智利總統,9月18日,普列托正式就職,成為智利專制共和國時期的第一任總統。
為政舉措
普列托執政後,在迭戈·波塔萊斯(1793年~1837年,1830年~1831年和1835年~1837年擔任外交部長和內政部長、1831年~1833年擔任副總統、1830年~1832年和1835年~1837年擔任戰爭和海軍部長、1837年擔任法務部長)的輔助下,頒布了一整套政治、經濟和社會法律法規,解除了軍隊中具有自由主義傾向領導人的公職,建立民團和國民警衛隊,開辦軍官學校培養貴族子弟,政府給智利海軍增加了一些小型船隻,用以保護貿易、進行科學勘探和繪製重要海港、航道的海圖,對反對派的政治活動、輿論宣傳及新聞嚴加控制和鎮壓,將反對派流放國外,不允許奧希金斯分子返回智利,在各省設立戰爭委員會審判政治犯;1832年8月普列托總統把國徽樣式提交議會,1834年6月26日正式採用普列托採用的智利國徽樣式。 經濟方面,在財政部長曼努埃爾·倫西福的輔助下,制定了1833年稅法,實行浮動關稅,降低了進口貨物的稅率,降低農產品銷售稅,暫停徵收農業什一稅,建設瓦爾帕萊索港口,發展當地對外貿易,試圖解決政府債務問題,縮減政府開支,清還國內外債權人的債務,銀礦業和銅礦業的發展使國家經濟日益繁榮。社會方面,普列托實施重視教育發展,大力推動教育發展的政策,1832年成立了醫院領導委員會和慈善委員會。
1833年憲法
普列托總統執政後,主持制憲會議制定了新的憲法,1833年5月25日,普列托總統頒布了具有保守主義政治傾向的智利《1833年憲法》。該憲法首先確定了智利的疆界“北起阿塔卡馬沙漠,南到合恩角,東起安第斯山,西至太平洋,包括奇洛埃島及其附近所有島嶼和胡安·費爾南德斯各島”。憲法規定,智利政府是“人民的和代表人民的”,國家主權是屬於國民並由依法組成的當局行使;羅馬天主教為國教,“任何其他教派不得舉行公共集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除國家有權因公徵用外(事後應補償),私有財產不可侵犯,並確定永久性的長子繼承制度;只要符合法律要求,公民有擔任公職和受僱傭的平等權利,有向當局請願及在報紙上發表個人意見的自由,以及依法納稅的義務等。憲法對公民選舉權做了限制性規定,即年滿25歲(已婚者21歲)、有閱讀和書寫能力並有一定收入或擁有一定財產的男性公民才有選舉權。國家實行三權分立。行政權由共和國總統行使。總統由間接選舉產生,任期5年,可連任一屆。總統有廣泛權力, 擁有任命權,對司法、公共行政和議會的控制權等,除領導內閣外,還有一個國務委員會作為諮詢機構。總統任命最高法院法官和地方行政長官,並可在徵得國務委員會同意後,宣布任何一個省或全國戒嚴,停止憲法保障。各省和地方的行政權由省長、郡長和民選的市政當局執掌。立法權屬於由參、眾兩院組成的議會。眾議員任期3年,由民選產生;參議員任期9年,由間接選舉選出,每三年改選三分之一。議會擁有重要的權力,如批准和否定國家預算;在特殊情況下授權總統行使非常權力和停止人身保護。司法權屬於最高法院,最高法官實行終身制,其產生辦法是由國務委員會提名,總統任命。憲法還規定,沒有有關當局的命令不得逮捕任何人,除依法成立的法庭外,不得審判任何人;軍隊必須絕對服從政府,任何武裝力量都不能過問政治。此外還宣布國民教育應受到“國家極大的重視”,國家干預教育的權力高於教會。
這部憲法體現了保守主義的政治傾向,特彆強調總統擁有廣泛的權力。主持制定這部憲法的普列托總統曾經指出,這部憲法是結束自獨立戰爭勝利以來的革命和混亂局面的一種手段,憲法把極大的權力集中在總統手中,因此,共和國實行的是“專制的”政府制度。儘管人們對這部憲法持有不同意見,保守派對憲法表示支持,自由派則予以抨擊,但事實證明,普列托的上述觀點是符合智利當時的歷史實際的。 1833年憲法促成了智利的全國和睦及共和體制的穩固,鞏固了地主寡頭的統治,給智利帶來了近60年的政治穩定時期。
連選連任
1836年初,普列托總統的第一屆任期即將期滿,部分自由派人士支持財政部長曼努埃爾·倫西福競選總統,反對普列托連選連任,內政部長迭戈·波塔萊斯注意到這一情況後, 隨即宣布復出,迫使倫西福退出總統競選,隨後普列托和波塔萊斯正式組建智利保守黨,並共同操縱了當年3月31日舉行的總統選舉,普列托得以在當年的總統選舉中以91.08%(143票,共有162張合法選票)的選票獲得連任。
對外戰爭
1835年~1836年,智利鄰國玻利維亞的總統安德烈斯·聖克魯斯占領秘魯,宣布成立秘魯-玻利維亞邦聯,該舉動引發了智利的恐懼,在邦聯成立之初,智利就因為蔗糖和小麥的關稅戰與秘玻邦聯關係緊張,加上聖克魯斯支持前總統拉蒙·弗萊雷·塞拉諾發動推翻普列托總統的起義, 這使得智利與秘玻邦聯的緊張局勢加劇。
為了擊敗邦聯在商業上的競爭,同時也為了給智利創造良好的國際環境,1836年12月,智利對秘玻邦聯宣戰,襲擊了秘魯的卡亞俄港口,捕獲了三艘敵艦,戰爭持續了兩年多,智利對秘玻邦聯發起了軍事遠征,第一次遠征以失敗告終,第二次遠征獲得了勝利,1839年1月20日,曼努埃爾·布爾內斯·普列托將軍領導的智利軍隊,在雲加伊戰役中徹底擊潰聖克魯斯領導的邦聯軍隊,秘魯-玻利維亞邦聯不久後徹底解體,智利提升了對太平洋貿易的主導地位。
卸任之後
1841年9月18日,普列托卸任總統職務,卸任前他恢復了1830年被開除的一些軍官的軍階,並健全了民權和法制。之後普列托將總統和陸軍總司令職位交給在對秘魯-玻利維亞邦聯戰爭中有功的曼努埃爾·布爾內斯·普列托將軍。
普列托卸任後,繼續活躍於智利政壇,1842年~1852年在國務委員會任職,1843年3月他當選為參議員,當年6月1日正式就職,任期9年,1843年7月~1846年11月擔任瓦爾帕萊索省省長,1844年~1845年擔任智利海軍總司令,1846年11月,結束省長任期的普列托前往聖地亞哥,重回參議院任職,1852年6月1日離任參議員職務,普列托在結束參議員任期後正式退出政壇,之後他在聖地亞哥定居,1854年11月22日,普列托在聖地亞哥逝世。享年68歲。
家庭成員
普列托1812年同曼努埃拉·沃恩斯·加西亞·德·蘇尼加(1776~1858)結婚,兩人共有3個子女,分別是:華金·普列托·沃恩斯(兒子,1813年~1877年)、 曼努埃爾·約瑟夫·巴托·普列托·沃恩斯(兒子,1817年出生)和維多利亞·普列托·沃恩斯(女兒,1822年~1878年)。普列托總統的繼任者曼努埃爾·布爾內斯·普列托是他的外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