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險
住房保險一般稱為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出資建立的用於個人購買或大修生活用房的保險基金。住房保險之所以列入政府的 社會保險支出,一是因為國家財政要為居民的生活用房提供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二是因為對中低收入階層的經濟適用住房,國家財政進行了暗補;三是財政撥款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不論是單位還是個人繳納的部分都來源於國家財政收入。
住房保險主要作用
一、住房保險可以保證居民在房屋因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而發生損失時,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二、住房保險可維護房產經營者的利益。房產經營者以收取租金為目的。風險事故發生後,住房受損,房租因風險事故中斷。如果投保了住房保險,就可以使經營者在這方面的利益獲得保障。
三、住房保險可增加被保險人的信用程度。保險具有提高信用,促進資金融通的作用。例如,以住房為抵押物申請銀行貸款時,銀行常要求申請人將其住房投保,以增加住房的價值,故住房保險有助於住房所有人信用的提高。
如何辦理住房保險
辦理住房保險,應由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契約。具體程式是:
(一)填寫投保單。內容包括:投保人的名稱、投保日期,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名稱、保險標的名稱和數量,保險責任起訖時間,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等。投保單是投保人在保險公司申領的作為保險接受投保的依據檔案。
(二)簽發
。保險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單後,應對投保單的內容逐一審查並實地勘查,在確定符合保險條件後可簽發保險單。(三)收取保險費。投保人應按規定的保險金額、保險期限和保險費率向保險人如期繳納保險費。 房地產保險契約也可同雙方的委託人來辦理,如抵押房地產保險可委託銀行辦理。
住房保險契約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保險人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名稱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異議處理;
(十)訂立保險契約的日期。
相關規定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根據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於法定公積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積金。 故又稱任意盈餘公積金。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