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伍庭芳(1842年~1922年),本名敘,字文爵,又名伍才,號秩庸,後改名廷芳。廣東新會西墩人,清末民初傑出的外交家、法學家。3歲隨父回廣州芳村定居,早年入香港聖保羅書院,1874年自費留學英國,入倫敦學院攻讀法學,獲博士學位及大律師資格,成為中國近代第一個法學博士,後回香港任律師,成為香港立法局第一位華人議員。
洋務運動開始後,1882年進入李鴻章幕府,出任法律顧問,參與中法談判、馬關談判等,1896年被清政府任命為駐美國、西班牙、秘魯公使,簽訂近代中國第一個平等條約《中墨通商條約》。
辛亥革命爆發後,任中華民國軍政府外交總長,主持南北議和,達成迫清室退位。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出任司法總長。1917年赴廣州參加護法運動,任護法軍政府外交總長、財政總長、廣東省長。1922年,陳炯明叛變時,因驚憤成疾,逝世於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