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伍勇,宜賓市翠屏區趙場鎮人,累計有:槍擊哨兵,襲擊宜賓市政府保全,隨後又製造兩起轟動四川的高速公路收費站持槍搶劫案,2009年3月歸案。
這樣一個令人髮指的罪犯,曾以第一名考入高中。讀書時期,伍勇從不惹事,也從不和社會上的閒雜人員來往。成績不錯,平時不怎么說話,在班裡很不起眼,非常普通。但當安保後就像變了個人一樣,開始和社會上的一些混混接觸了。
在趙場鎮中學1996級的畢業生名單上可以看到,伍勇的國中畢業成績非常優秀,據了解,當時他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入了高中。
家庭背景
伍勇念國小時,伍勇的母親就和父親離了婚,但離婚後仍時有吵鬧。不和諧的家庭給伍勇心理多少都留下了些陰影。伍勇還有一對雙胞胎姐姐,因此,在高中畢業後,伍勇沒再讀書了。做了半年菜生意後,1999年,伍勇應徵入伍。 伍勇2000年上半年私自離開部隊回家後開始做安保,正是那段安保生活改變了伍勇。
評價
談到對伍勇的印象,他的老師、同學和鄉親說:他原來很內向,小時候是個乖娃娃,當了安保後就變了。伍勇的母親羅文秀表示,她也不知道兒子為什麼會犯下如此彌天大罪。
玩伴評價
連洪偉是伍勇年幼時的玩伴,也是他的國小同學。伍勇犯案,他是看到電視新聞才知道。連洪偉說,他和伍勇幾乎每天上學放學都在一起,伍勇從不惹事,也從不和社會上的閒雜人員來往。“他成績不錯,平時不怎么說話,在班裡很不起眼,非常普通。”連洪偉說,伍勇當兵後他就見過了,但聽說他當安保後就像變了個人一樣,開始和社會上的一些混混接觸了。
同學評價
與伍勇是國中同學的郭某稱,伍勇非常內向,平時不怎么與人說話,總是一個人做自己的事。伍勇的國中班主任老師鍾燕用“本分”、“學習認真”和“ 內向”三個詞來回憶了這個學生。由於父母離異,他的性格發生了一些變化。父母的離異在伍勇的成長經歷中無疑是一條黑色的軌跡。
案件
槍擊哨兵案
2003年9與11日13時許,伍勇前往宜賓市衛星觀測站,向哨兵張某某胸部開了一槍,又向哨兵曾某某射擊未中後逃離現場。致哨兵張某某重傷。
內宜高速收費北站被搶
2008年11月11日下午5時20分左右,內宜高速公路(內江-宜賓)宜賓北站收費亭,2名持槍歹徒手持火藥槍連開3槍,搶劫收費亭內1.6萬餘元現金後潛逃。
內宜高速收費南站被搶
2009年2月23日下午4時28分,3名手持火藥槍、砍刀的歹徒以類似手段,搶劫了內宜高速公路宜賓南站收費亭。知情人士透露,歹徒似乎對類似搶劫手段運用得“輕車熟路”,整個搶劫過程僅用時兩三分鐘,搶走了49836元現金後逃離現場,現場無人員傷亡,歹徒得手後快速從一旁的山坡密林逃走。
其他驚天大案
2003年至2009年間,伍勇還製造了系列驚天大案,其中包括2003年發生的“10·2”襲擊市政府保全、2008年發生的“11·11”持槍搶劫內宜高速公路北站、2009年發生的“2·23”持槍搶劫內宜高速公路南站等最典型。被定為“宜賓公安一號案”。
伏法
抓獲
2009年3月28日上午10時,警方在宜賓縣安邊鎮大溪口設卡盤查時,成功將伍勇抓獲,其同案人員張志順、魏華松等人相繼落網。伍勇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伍勇指認現場露出笑容。
一審
2009年11月24日,四川省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四川宜賓高速公路收費站站系列搶劫案,一審判決被告人伍勇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6名被告人分別判出3年、5年 、14年和無期徒刑。
二審
2010年9月8日上午9時30分,宜賓中院第一審判庭,四川省高院法官二審公開審理“宜賓公安一號案”。在庭上,主犯伍勇“三大自辯”否認殺人:戰友郭某被殺不是他所為;12歲男童羅某是唐正方所殺;槍擊哨兵和襲擊市政府只是想傷人引起關注。伍勇及其辯護律師對抗訴理由,均拿不出新的證據。公訴人認為伍勇所犯罪行社會危害力很大,希望法院維持原判。大約8個小時的庭審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終審
2011年1月14日上午,槍擊宜賓衛星觀測站哨兵、襲擊市政府保全、持槍搶劫內宜高速公路宜賓北站等一系列大案的犯罪嫌疑人伍勇,被終審裁定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