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特區

為黑龍江省舊區劃名,現為伊春市。 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撤銷伊春市,成立伊春特區,實行伊春林業管理局與伊春特區政企合一管理體制。 1967年5月5日,成立伊春市革命委員會,撤銷伊春特區,改稱伊春市,繼續實行政企合一體制。

簡介

為黑龍江省舊區劃名,現為伊春市。

歷史沿革

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撤銷伊春市,成立伊春特區,實行伊春林業管理局與伊春特區政企合一管理體制。1967年5月5日,成立伊春市革命委員會,撤銷伊春特區,改稱伊春市,繼續實行政企合一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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