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短期融資券

企業短期融資券

企業短期融資券是企業為解決臨時性、季節性資金需要而向社會發行的短期債券。在中國,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需經過中國人民銀行的批准方可發行。

基本信息

企業短期融資券企業短期融資券

簡介

企業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企業為解決臨時性、季節性資金需要而向社會發行的短期債券。

在中國,這種債券於1980年後開始出現。1989年,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企業短期債券發行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發出正式通知,允許企業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可以發行企業短期融資券。它的發行對象為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期限為3個月、6個月和9個月三個檔次,利率可在銀行同期儲蓄存款利率基礎上浮一定幅度。

發行制度

審批機關 人民銀行

發行主體 中國境內具備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

行業限定 沒有行業限定

發債資金用途 可用於日常生產經營

是否需要擔保 無需擔保

信用評級 需要信用評級

上市交易 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人之間流通轉讓

利率水平 發行利率或發行價格由企業和承銷機構協商確定,一般以市場招標確定(近期一般為3.4%-4.5%)

債券期限最長不超過365天。發行企業可在上述最長期限內自主確定每期融資券的期限

發行規模(相互占用額度) 對企業發行融資券實行餘額管理。待償還融資券餘額不超過企業淨資產的40%

發行對象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發行條件

(一)具有穩定的償債資金來源,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

(二)流動性良好,具有較強的到期償債能力;

(三)發行融資券募集的資金用於本企業生產經營;

(四)近三年發行的融資券沒有延遲支付本息的情形;

(五)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和募集資金的使用償付管理制度;

(六)其他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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