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利潤稅

企業利潤稅指保加利亞對某些企業利潤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包括從事內貿、旅遊、建築和經營廢舊物資的企業、地方從事麵包、食糖生產的企業、中央合作社聯盟的的平衡表利潤,即總利潤額減去周轉稅後的餘額。

實行差別比例稅率,按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國民經濟不同部門的投資政策共分為8個類別:第一類20%,第二類30%,第三類40%,第四類50%,第五類60%,第六類70%,第七類75%,第八類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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