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村

仰韶文化

仰韶村仰韶村
仰韶村文化遺址,位於三門峽市澠池縣城北9公里處的仰韶村。 1921年經中國政府批准,瑞典地質學家安特生和我國考古學家袁復禮一起進行了首次發掘。根據出土文物,確認是我國遠古文化的遺存。按照考古學慣例,把首先發現地作為該文化類型的名稱,故名“仰韶文化”。

簡介

仰韶村文化遺址,座落在仰韶村南邊的緩坡台地上,北依韶山,東、西、南三面環水,東北到西南長900餘米,西北到東南寬300餘米,總面積約30萬平方米,文化土層堆積厚度2—4米。主要出土器物有石器、骨器、陶器、蚌器。用於農耕的石器有斧、鏟、鑿、錛等工具;用於狩獵的有石鏃、彈丸、石餅等;用於紡織的有線墜、紡輪、骨針、骨錐等。當時人們的生活用具均為陶質,有陶鼎、罐、碗、盆、缽、杯、瓮、缸等。特別引人注目的是陶器上精美的裝飾圖案,其紋飾有寬頻紋、網紋、花瓣紋、魚紋、弦紋和幾何圖形紋等,精美的彩陶是仰韶文化獨具的特徵。
仰韶文化以農耕為主,屬於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過渡的社會階段。它以黃河中游為中心,南達湖北,北抵內蒙,是黃河流域非常強大的一種遠古文化。仰韶文化的發現,宣布了“中國無石器時代文化”論調的徹底破產,因而仰韶村文化遺址被中外考古界譽為“文化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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