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利益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與其自身利益不可分離也不可轉讓的沒有直接財產內容的利益。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身法律關係的客體。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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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關係
人身關係,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屬性,與主體的人身不可分離的、不是以經濟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為內容的社會關係。
基本定義 蘇聯模式 基本特點 目標 中國改造 -
信賴利益
信賴利益一詞源於大陸法的損害賠償制度和英美法上的違約救濟制度。如在買賣契約中,被欺詐方的信賴利益是基於對對方合理的信賴而對履行契約做的必要準備而支出的費...
簡介 目的 -
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或事實上的利益。保險契約的成立,以投保人具有保險利益為前提條件。財產上的保險利益為保險事故發生時...
基本規定 適應對象 必要條件 適用範圍 時間限制 -
人身自由權
人身自由權,是指公民在法律範圍內有獨立行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剝奪、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體的自由權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
主要內容 詳述 特點 表現 構成要件 -
保險利益原則
保險利益原則又稱 “可保利益” 或“可保權益”,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基於對保險標的上的某種權益,而能享有的財務利益。如: 在財產保險中,當某項財產 (保險標...
保險利益 重要性 作用與意義 構成要件 適用範圍 -
人身保險契約
人身保險契約,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體健康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契約。人身保險的保險人在被保險人投保後,根據約定在被保險人因保單載明的意外事故、災難及年老等原...
解釋 要素 條款 區別 種類 -
人身意外險
人身意外險,即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在約定的保險期內,因發生意外事故而導致被保險人死亡或殘疾,支出醫療費用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保險公司按照雙方的約定,向...
定義 保障項目 條款總則 變更流程 -
人身保護法
自13世紀起,英國法院即發布各種關於刑事訴訟的令狀,包括審查逮捕理由的令狀。17世紀,斯圖亞特王朝復辟,大肆迫害新教徒和反王權派。代表工商業資產階級和新...
簡介 譯文 -
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又稱“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利害關係。如果保險標的安全,被保險人就會繼續享有原來的利益;如果保險標的不安全或受損,...
定義與解釋 原則 歷史來源 必須具備的條件 學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