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種學
正文
人類學的分支之一。它研究現代人種的劃分及其體質特徵、分布區域,以及它們的起源和進化過程。人種學研究的任務是對全世界各人種建立科學的分類系統,追溯各人種及其體質特徵的形成和人種間親緣關係的歷史過程,並對這一過程進行科學的解釋,從而揭露種族歧視和種族主義偽科學的反動實質。
早在 1735年,瑞典自然科學家C.von林奈在《自然系統》一書中把全人類歸於生物學上一個物種──智人(Homo sapiens),同時根據皮膚顏色、面部特徵和頭髮形狀等的差別,劃分為美洲人、歐洲人、亞洲人和非洲人。此後,法國自然科學家G.-L.de布豐、德國生理學家和人類學家J.F.布魯門巴赫、英國人類學家A.C.哈登、蘇聯人類學家H.H.切博克薩羅夫、美國人類學家M.F.A.蒙塔古和C.S.庫恩等側重依據不同的人種特徵(膚色、頭型、髮型等)先後對世界人種作過不同的劃分,現在通常劃分為蒙古人種(又稱黃種或亞美人種)、高加索人種(又稱白種或歐羅巴人種)、尼格羅人種(又稱黑種或赤道人種)。考慮到膚色以外的某些人種特徵上和起源的不一致,澳大利亞人種(又稱棕種)也常從黑種中分出來,成為世界四個人種的主幹之一。
各人種的遺傳的體質特徵形成的生物學原因是選擇、突變、遷移和遺傳漂變。在這個過程中,尤其是在後期,也受到社會因素的干預。世界各人種的劃分,產生的時間、地點和歷史過程仍在繼續探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