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人無志,非人也
出處:《家誡》
作者:嵇康
原文
人無志,非人也。但君子用心,有所準行,自當量其善者,必擬議而後動。若志之所之,則口與心誓,守死不貳,恥躬不逮,期於必濟。若心疲體懈,或牽於外物,或累於內欲,不堪近患,不忍小情,則議於去就。議於去就,則二心交爭;二心交爭,則向所以見役之情勝矣。或有中道而廢,或有不成一匱而敗之。以之守則不固,以之攻則怯弱,與之誓則多違,與之謀則善泄。臨樂則肆情,處逸則極意。故雖繁華熠,無結秀之勛;終年之勤,無一旦之功。斯君子所以嘆息也。
參考譯文
人無志,非人也。但君子用心,有所準行,自當量其善者,必擬議而後動。若志之所之,則口與心誓,守死不貳,恥躬不逮,期於必濟。若心疲體懈,或牽於外物,或累於內欲,不堪近患,不忍小情,則議於去就。議於去就,則二心交爭;二心交爭,則向所以見役之情勝矣。或有中道而廢,或有不成一匱而敗之。以之守則不固,以之攻則怯弱,與之誓則多違,與之謀則善泄。臨樂則肆情,處逸則極意。故雖繁華熠,無結秀之勛;終年之勤,無一旦之功。斯君子所以嘆息也。 : 人應有志向。確立志向後,更應專心致志,努力實現; 切不可心神旁逸、畏難動搖、貪圖享樂。否則,便會如那不結果的繁花,終究碌碌無為,勞而無功,令人嘆息。文節選於三國魏嵇康《家戒》。
作者簡介
嵇康(223—263),字叔夜,譙國垤(今安徽宿縣西)人。他在《家誡》中教他的兒子做人要小心,還有一條一條的教訓。有一條是說長官處不可常去,亦不可住宿;官長送人們出來時,你不要在後面,因為恐怕將來官長懲辦壞人時,你有暗中密告的嫌疑。又有一條是說宴飲時候有人爭論,你可立刻走開,免得在旁批評,因為兩者之間必有對與不對,不批評則不象樣,一批評就總要是甲非乙,不免受一方見怪。還有人要你飲酒,即使不願飲也不要堅決地推辭,必須和和氣氣的拿著杯子。我們就此看來,實在覺得很希奇:嵇康是那樣高傲的人,而他教子就要他這樣庸碌。因此我們知道,嵇康自己對於他自己的舉動也是不滿足的。所以批評一個人的言行實在難,社會上對於兒子不象父親,稱為"不肖",以為是壞事,殊不知世上正有不願意他的兒子象他自己的父親哩。試看阮籍嵇康,就是如此。這是,因為他們生於亂世,不得已,才有這樣的行為,並非他們的本態。但又於此可見魏晉對百姓人格的壓害到了如此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