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作者指出,無論古今中外,人與人相處總是強凌弱,眾暴寡,戰爭侵略,人吃人,人殺人,很少能有真正公平待遇者,人格更談不上。而人之所以為人,本有與一般生植物特異之靈性普遍地存在,並不以善惡賢愚富貴貧賤而稍有區別。人各安其居,各事其事,不干涉他人就不輕於被人壓抑乃可無愧於為人。作者認為,欲求人格平等,首先必須剷除奴隸劣根性,一為奴隸則平等之人格己自喪失。為保持人格完整,不論受任何苦難,即使一死也不能為奴。其次,求人格平等須具有不受侵略之精神。第三還須具有獨立自主之決定,不仰求於人。第四欲求人格平等當徹底明了犧牲的意義,以一死證明其人格的完整。第五欲求人格子等還必須對共通原則有所研究,為此必須先研究當前現狀。人格乎等與共通原則互相為用之聯鎖,缺一不可。在當今世界上,人格平等較任何事情都更重要,尤在人.們不可須爽離之日光空氣之上。人格不完整,則生而為人所賤視,死而遺臭於千古。
勾何要如此注重人格呢?作者指出,“人格者,人民生存權之所寄託.而全世界公平安所由造成也”。人格不平等,是以害全世界全人類,人格存則生命存,人格亡則生命亡,肉體之生死存亡尚居其次。所謂平等,即指人類欲生存於世,無論其才具、名位、資秉如何,均須不失其為人的資格。凡為人類,皆必有其天然平等之人格。其不平等乃後天所為。人類生存權之行使尤為人格平等之切要保障。以此為依據則法治天下。法律在前、法庭之中無不平等之人,此即人格平等。作者指出,研究人格平等之目的,在於在全世界範圍內平息戰亂,維護和平。
本書言簡意賅,分析透徹,一語中的。
出版信息
該著為楷體、鉛印本、線裝,1936年寫就,共1.5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