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哲學社

人文哲學社是四川省成都市樹德中學人文哲學社集團的簡稱,系人文類綜合型校際學生社團。人文哲學社創立於2009年10月8日。

社團簡介

“人文哲學社”是四川省成都市樹德中學人文哲學社集團的簡稱,系人文類綜合型校際學生社團。人文哲學社創立於2009年10月8日。自創建以來,人文哲學社秉著“創新、服務、雙贏”的工作方針,成為樹德文化的一大亮點,其“用心於事,用心成事”的社團精神聞名於天府名校。人文哲學社崇尚獨立的人文精神,真誠嚴謹的思考態度。人文哲學社的宗旨和任務是將獨立的人文精神、以人為本的世界觀結合在一起,通過社會實踐豐富和繁榮樹德校園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社團領導

社長:吳芃(現任成都市樹德中學社團聯合會秘書長)
副社長:孫漢

社團機構

理事會(5名)
財務處(2名)
檔案處(2名)
宣傳處(3名)
學術研究中心(20名)
文化傳媒中心(20名)
活動籌備中心(20名)

社團日誌

2009年10月21日,人文哲學社召開第一屆全體社員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確立了以校園雜誌為基本途徑宣傳人文主義精神的路線,並通過了《成都樹德中學人文哲學社章程(試行)》。
2009年11月9日,人文哲學社開展了“復興之路”歷史政論講座,為社團將來的發展路線指明了方向。
2009年11月23日,人文哲學社首發雜誌《水底文房》創刊號,並正式組建《水底文房》出版中心。
2009年11月30日,人文哲學社舉行第一次社團聯歡晚會暨社員生日會。
2010年1月5日,人文哲學社聯手樹德錦瑟文學社、成都七中嘉祥外國語學校新銳雜誌社、四川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採薇文學社創辦的校際品牌雜誌《水底文房》(特刊)在成都市十多所高中正式發行,受到各界人士一致好評。
2010年3月10日,人文哲學社重組《水底文房》出版中心,成立《鮫人在岸》出版中心。
2010年3月16日,人文哲學社開展了第一次“哲學的基本知識”學術講座,並取得顯著成效。
2010年3月29日,人文哲學社與青協共同在光華校區舉行了以“一元錢、一瓶水、一份情”為主題的大型募捐活動,四川電視台、四川廣播台、成都電視台、成都商報等多家媒體對此次活動進行了報導,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
2010年4月15日,人文哲學社在樹德兩校區發行《鮫人在岸》雜誌,受到老師同學的好評。
2010年5月4日,人文哲學社召開第一屆全體社員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會議修改了《成都樹德中學人文哲學社章程(試行)》、通過了重組社團組織機構的議案,確立了學術研究中心、文化傳媒中心、活動籌備中心為社團宣傳人文主義精神的三大陣營,並將《鮫人在岸》雜誌設立為代社刊。
2010年5月中旬到6月上旬,人文哲學社發起並在校團委學生會的協助下成功舉辦了歷時二十餘天的第一屆樹德辯論賽,並將以“關注熱點,追求真理,鍛鍊口才、發展自我”的辯論精神融入樹德文化。
2010年7月12日,人文哲學社應邀出席第一屆成都市高中生低碳論壇。當日下午與該論壇主辦方成都市“軟慈善聯盟”達成共識,人文哲學社加入其主席團,持有該聯盟部分管理權。
2010年7月下旬,人文哲學社應資陽市第一中學學生會之邀,對資陽市第一中學《天空》文學社進行友好訪問。
2010年9月上旬,人文哲學社第一屆社員相繼退社,人文哲學社因第二屆社員的加入而更加生機煥發。
2010年10月20日,人文哲學社召開第二屆全體社員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會議通過了《成都樹德中學人文哲學社關於加強社團對外合作的若干建議》。迄今為止,人文哲學社已與全國三十多個學生社團建立長期學術交流合作關係。
2010年11月15日,人文哲學社在成都多所中學發行《鮫人在岸》雜誌第三期,受到老師同學的好評。
2010年11月27日,人文哲學社文化傳媒中心記者團進駐第二屆樹德模擬聯合國大會,並當天出版了《樹德模聯報》,受到主辦方一致好評。
2010年12月11日—14日,由中國教育學會教育機制研究分會和教育雜誌社聯合舉辦的“第五屆全國中國小優秀校內報刊頒獎活動暨校園文化建設研討會”在四川省成都市舉行,全國各地中國小校的400多名領導和校內報刊負責人參加會議。我社社刊《鮫人在岸》榮獲“最佳社團刊二等獎”,人文哲學社社長、《鮫人在岸》雜誌主編吳芃親臨會場參加頒獎。

社團章程

成都樹德中學人文哲學社章程(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樹德中學人文哲學社的組織管理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社是由樹德中學學生自行發起,由學校團委、德育處指導的人文類綜合型學生社團。本社原名為人文哲學社。本社現中文全稱為:四川省成都樹德中學人文哲學社(簡稱“人文哲學社“或“人聯社”)。
第三條 本社的宗旨和任務是將獨立的人文精神、以人為本的世界觀結合在一起,通過社會實踐豐富和繁榮樹德校園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
第四條 本社崇尚獨立的人文精神,真誠嚴謹的思考態度。
第五條 本社的工作方針:創新、服務、雙贏
第六條 本社社團精神:用心於事,用心成事。
第二章 社員
第七條 樹德中學所有崇尚人文主義精神的初一、二年級,高一、二年級的同學在任何時候都可以申請加入人文哲學社。
第八條 想加入人文哲學社的同學,需要認真填寫註冊單,提交並經本社理事會討論通過後,將正式吸收成為人文哲學社的社員。
第九條 本社設定並妥善保存社員登記簿,其中記錄社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級、入社日期、離社日期、離社原因等主要事項。
第十條 社員權利:
1、社員有參加人文哲學社工作,承擔人文哲學社任務的權利。
2、社員有對人文哲學社活動以及組織方式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社員有監督理事會和社長工作的權利。社員有權旁聽理事會會議,並享有建議權。
3、社員享有活動申請的權利,即社員可以提出一個活動構想,人文哲學社理事組將考察活動的可行度與作用,如果決定實施,將組成此活動的項目小組,具體實施本項目,項目小組成員主要包括對本活動熱心的社員,人手不夠由理事會抽調人員支持。
4、社員在人文哲學社內部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5、社員有申請成為人文哲學社理事、項目負責人、部門組負責人的權利。在社員提出申請5日內,人文哲學社理事會將給予商議並執行商議結果。
6、社員享有人文哲學社信息的服務,包括講座信息,書籍信息,課程信息等方面。
7、社員有權借閱本社的圖書、電子音像資料。
8、社員有自由退出人文哲學社的權利,但是離社需要向人文哲學社社員管理人員或者社長發出離社通知。
第十一條 社員義務:
1、在本人文哲學社活動中,社員有遵守、執行並維護本社章程和理事會決議的義務。
2、社員在承擔人文哲學社委託任務或者工作時,需要積極,負責,及時的完成。
3、社員有維護本社團結,維護本社的形象,聲譽的義務。不得在任何場合作出有損人文哲學社形象,聲譽的事情。在出遊,或者校外活動中,有維護樹德中學形象,聲譽的義務。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理事會決定,予以除名:
1、不遵守本社章程和決議,造成惡劣後果的;
2、嚴重擾亂本社日常工作的;
3、破壞本社團結,影響嚴重的;
4、公開詆毀本社,造成惡劣影響的;
5、盜用本社名義從事違紀、違法活動的。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本社實行理事會監督下的社長負責制。
第十四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為本社重大事務的決策機構。理事會起著對社長的監督作用,並對本社的重大舉措和活動有決定權。理事會保留彈劾社長、罷免社長、各部門負責人及開除社員會籍的權利。
(二)本社理事會有5名理事組成,其中一名任理事長,理事數目視情況可以有1~2名的浮動。理事增加,重大活動決議,需要有3名或3名以上理事的參與。理事會議事實行民主表決制,對於涉及本社發展的重大事項,需要4/5通過後方能執行;對於一般社務事項,半數通過後即可執行。
(三)理事長、理事應由關心並參與本社工作,正直、熱情並有較強工作能力的社員擔任。理事要求能較快的對人文哲學社工作,活動給以反應與參與。
(四)理事會每兩周短會一次,理事務必全體到場(特殊原因可提前請假)。
(五)理事長由社長提名,並經理事會討論,決議產生。理事長負責聯絡理事會成員,召開理事會會議。
(六)理事退任時可推薦1~2名理事,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生效。理事會也可自行決議邀請熱心社員擔任理事,或者接受社員申請。
(七)理事會成員要退出理事會或退社需提前三周向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並陳述理由。
第十五條 社長
(一)社長是人文哲學社的負責人,負責組織和安排人文哲學社日常的工作和活動。
(二)社長負責執行理事會的決議,對外代表本社。社長在社團法律意義上代表本社。
(三)本社設社長1人,社長助理1人。
(四)社長通過選舉產生。社長助理由社長提名,理事會半數通過生效。社長助理協助社長進行各項工作。
(五)社長任期原則上為一個學年。社長有權召開理事會議,並有權保留理事會的解散權。
第十六條 換屆
(一)換屆會議在每年春季學期期末舉行,進行本學期工作總結,換屆會議由現任社長主持。
(二)在換屆會議上將產生下學期社長,理事會成員。
(三)理事在沒有申請退任情況下,默認連任。理事補選辦法參照第十四條。
(四)社長可以申請連任。
(五)如果社長申請退任,由前任社長和理事會提名1~3名,經理事會以無記名投票形式表決產生;若僅有一名候選人,則對其投信任票,當票數少於半數時,需要重新提名。
(六)社長產生後,由社長提名理事長,理事會討論、表決生效。
(七)社長確定之後,應由社長儘快向理事會提交人文哲學社各方面主要負責人名單以及下學期工作計畫,經理事會通過生效。
第十七條 組織,工作機構設定
為了便於組織管理和開展社務工作,本人文哲學社需要一些組織,工作人員。分散管理社員會籍、外聯活動、宣傳活動,學術研究等幾個方面。這些組織,工作人員協助社長開展日常工作。各工作人員要求互相扶持,積極負責。學術研究中心、文化傳媒中心、活動籌備中心為社團宣傳人文主義精神的三大陣營。並設立財務處、檔案處、宣傳處。各部門設立正、副負責人各一人。
第十八條 人文哲學社活動組織
(一)各負責人主動組織各自的活動,並及時向社長提交活動計畫和總結。
(二)各負責人應備有活動記錄。各負責人離任時須將活動記錄移交下任負責人或者社長。
(三)各負責人與社長,其他負責人協調關係服從理事會的宗旨、決議。
第十九條 本社社刊
《鮫人在岸》雜誌為本社代社刊。
第二十條 本社顧問
本社常任顧問為陳俐老師。本社可聘請臨時顧問和臨時指導老師,具體事宜由理事會決定。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本社理事會。
成都樹德中學人文哲學社

社團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光華大道東一段1341號樹德中學(光華校區)
郵政編碼 61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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